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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體制改革,積極實踐職能任務轉變。根據市、區的統一部署,全面推進社區、街道改革,主動作為,積極應對,確保街道各項工作穩步推進。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改革方案,認真研究貫徹落實方案計劃和措施,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確保改革落到實處卓有成效。二是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手段,確保改革期間工作的連續性、有效性。針對統籌城市管理、指導社區建設、組織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和維護和諧穩定、服務經濟發展等職能,積極探索適應職能任務轉變的工作方法手段。
3、保障服務民生,健全完善社會服務體系。一是認真落實好各項優撫政策和救濟措施,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引導社區公益組織參與,探索實踐社區服務外包,實現社區服務的專業化、制度化。二是完善創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目標責任,大力開發就業崗位,助推創業帶動就業;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切實維護勞務工合法權益,提升勞動就業保障能力。三是扎實開展扶貧開發“雙到”工作,積極推進各項對口幫扶建設項目。四是充分整合各黨群服務中心資源,尤其是依托社區專業社工力量,組建培育各類特色志愿者服務隊伍,著力打造“一社一特色”的志愿服務品牌,激發基層工作活力。五是全面推進社會各項事業。落實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穩定低生育水平;扎實推進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建設;繼續搞好雙擁、民兵預備役、征兵等工作;進一步促進老齡、民政、衛生、統戰、民族宗教、體育等各項工作。完善志愿者服務體系,拓展服務領域;培育社區文化隊伍,豐富社區文體活動,引領城市文明風尚。
4、推進長效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一是提高市容環境整治水平。繼續整治城市“七亂”現象,加強市容環境與愛國衛生的巡查和監管力度;加大查違工作力度。二是提高城中村(社區)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參照城中村環境綜合整治的有效模式,根據區政府的要求,積極推進城中村消防設施整治工作。三是提高轄區居民愛護環境衛生意識。動員轄區居民開展各類形式的愛國衛生運動,提升轄區環衛保潔質量,向轄區居民宣傳講衛生、講文明和除害滅病常識,創建宜居社區。四是按照“垃圾不落地”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強化宣傳工作,以管理為基礎、以執法為保障,持續深入開展“垃圾不落地、羅湖更美麗”工作,打造“最美麗城區”。
一、成立小城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年初,街道成立了專門的小城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范圍內的規劃建設管理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長:王繼超 副組長:胡守國、王興偉、魯建華、楊明祿 成員:吳祿栩、曾中、黃杰,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體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思路。
二、城鎮化建設工作
(一)小城鎮建設工作
(1)完成城鎮新、改、擴建房屋面積582865m²。
(2)完成城鎮竣工房屋面積379035m²,擴大建成區面積1.5km²。
(3)新建城鎮砼道路面積1900m²。
(4)建城鎮排水管道長度800m。
(二)農房建設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審批新、改、擴建農房258戶,占用耕地7021 m²、非耕地6406.9 m²、原宅基地8907.3 m²,建筑面積42048.5m²。
(2)對街道XX年年“7.17”洪災中恢復重建的部分房屋進行了驗收,并積極地為災民辦理房屋審批手續及確權。
(三)康居工程
啟動并建設康居村2個,分別是新堰村和新勝村,其中,建設市級示范村1個,即新堰村。完善了廣場、籃球場、健身器材場地、綠化、公廁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集居點人行步道8公里。
(四)規劃編制、小城鎮風貌設計建設工作
規劃編制、小城鎮風貌設計建設工作嚴格按縣規劃局的要求執行。
(五)城鎮化水平工作
1、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1820人。完成年初計劃的114%。
2、新增城鎮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計劃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對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新完成3個市政基礎設施及社會公共服務設施項目。
2、城鎮規劃管理、控制和保護嚴格按規劃執行,城鎮綜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鎮建筑造型及空間景觀美觀大方。
3、嚴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設項目全部按規定程序報批,新建工程項目的生活污水全部進行了凈化綜合治理,建設工程項目全部進行了竣工驗收備案和資料歸檔。各種統計報表和資料及時準確的按規定上報。
三、規劃管理工作
(一)總規及詳規
璧城街道嚴格按照縣規劃局編制的規劃及要求執行。
(二)規劃管理
1、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符合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執行。
2、在規劃區內,各項新、改、擴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全部向規劃局提出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報請規劃局對工程項目進行審批。
3、我街道嚴禁未經規劃局批準,在規劃區內搭建臨時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若確須搭臨時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必須報請規劃局審批,并嚴禁在批準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臨時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璧城街道牽頭,匯同縣規劃局、地房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璧城街道規劃區內租用土地、違章建設進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個村,清理的對象主要是企業、養殖業、農家樂等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共計719戶,其中養殖業455戶、企業233戶、其他占地31戶,占地面積5937畝,建筑面積59萬平方米,目前已對清理出的719戶建章租地進行了張榜公示,并向縣府提出了處理意見。
5、及時準確的上報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方面的報表和資料,并積極做好縣建委和規劃局交辦的各項工作。
一、開展工作基本情況
(一)任務明確,狠抓落實
為做好年綠色證書培訓工作,強化昆明市綠色證書制度建設,根據昆明市綠色證書辦公室《關于下發年昆明市綠色證書制度建設及指導性培訓任務的通知》(昆綠辦[]1號)文件精神,我局擬定了《關于下達區年綠色證書制度建設指導性培訓任務的通知》(五綠辦)1號)文件,把年培訓任務分解到各涉農街道辦事處,多次召開工作會議,研究了今年培訓的重點專業,就農村教育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等問題進行探討研究。各辦事處明確專人負責抓此項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做到計劃早下達,任務早落實。
(二)多方籌集經費,確保綠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因我區綠證培訓經費一直未納入財政預算,所需經費只能由各街道辦事處多渠道籌集,今年各街道辦事處主要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共同培訓,確保綠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因地制宜,合理選擇培訓專業
結合我區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堅持以貼近政府工作、貼近產業發展、貼近農民需要為原則,圍繞主導產業,開展多專業培訓。主要培訓專業有6個,分別為特色蔬菜種植、果樹栽培管理、物業管理、農民駕駛、育嬰師、中式烹調師。
(四)部門配合,建立綠證培訓長效機制
為圓滿完成綠證培訓任務,各街道辦事處與培訓部門密切配合,根據農閑季節,采用集中培訓方式開展培訓,做到關鍵環節主動入戶,技術咨詢隨時解答,學用結合,進一步提高學員生產技能水平。年,我區綠證培訓共821人,其中廠口街道辦事處指導性培訓412人,取證人數200人;沙朗街道辦事處指導性培訓409人,取證人數200人。
二、存在問題
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培訓經費不足,工作難開展。因為一直沒有專項培訓經費,參照“兩轉”培訓工作,但經費仍緊張,對于廣大自愿接受教育的農戶,我們盡量滿足農戶對農業知識的需求。在實踐方面,因沒有規范的實驗、示范基地,很難達到綠證管理辦法上要求的課時。
一、整治原則和任務目標
按照“主次道路和重要場所嚴禁、街巷支路規范管理”的總體要求,依法取締重要道路及其相連接支路口、城市出入口、窗口部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戶外經營、露天燒烤攤點,并在此基礎上延伸對其它區域的整治,實現重點整治范圍內的占道經營和露天燒烤“由室外轉入室內,由場外轉入場內,隨時變限時,無序變有序”的工作目標。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區主次干道及其相連接支路口、城市出入口、窗口部位、居民小區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敏感部位、群眾投訴熱點等。
(二)整治內容
1.取締自發形成的馬路市場、攤點群等;
2.取締占道露天燒烤、占道餐飲小作坊等;
3.取締占道從事加工制作、堆放擺放物料等;
4.取締主次干道、繁華場所、重點部位的流動商販;
5.取締居民小區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敏感部位的擾民經營攤點;
6.加強季節性臨時瓜攤、菜攤管理等。
三、責任分工和整治步驟
(一)責任分工
1.各街道辦事處是轄區城市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轄區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制訂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
2.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集中整治的業務指導和應急處置,參與和配合各街道辦事處的整治工作。
(二)整治步驟
本次整治共分三個階段:
1.調查摸底階段(5月10日—5月15日):各街道辦事處摸清轄區內占道經營的重點、難點和群眾投訴熱點及重點業戶的基本情況,擬定集中整治計劃,于5月16日上午10點前報區城管執法局。
2.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5月底):按照工作計劃全面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行動方案由各街道辦事處與區城管執法局商定。
3.鞏固提升階段(6月—10月底):各責任單位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占道經營攤點反彈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戶外經營整治是城市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關系到全區市容市貌整體形象。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抽調素質好、能力強的人員組成整治隊伍,確保整治效果。
(二)齊抓共管,提高效能。堅持從大局出發,按照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形成整治合力。
(三)強化責任,認真落實。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分工做好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認真落實整治工作安排,堅持早動員、早部署、早行動,高標準整治,高水平管理,高效能執法。
一、工作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任務
根據市政府具體亮化任務分解,對東海路等28條主要道路沿線及視線延伸可見的221處亮化建(構)筑物進行亮化,我區負責組織實施199處,協調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22處,從根本上改變夜間城市亮化水平不高的現狀。
(二)基本原則
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根據亮化工作的實際要求,按照“政府主導、區街聯動、以街為主、業主負責”的原則,動員區屬范圍內各有關單位,集中實施亮化建設。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城市亮化建設中的主導作用,由所屬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牽頭督促亮化工作的實施,區亮化指揮部統一協調。
2.區街聯動,屬地化管理。根據市、區政府統一部署,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督促分管范圍內的城市亮化工作。
3.業主負責原則。積極動員和協調亮化范圍內需亮化的建(構)筑物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根據市亮化工作的具體要求,對建(構)筑物進行亮化建設。
二、實施步驟
市南區亮化建設集中行動分為四個階段:
(一)發動部署階段(年11月30日前)
區政府成立市南區亮化工作指揮部,統一調度全區亮化建設工作,下達任務并與各有關單位簽訂責任書,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按照區亮化工作指揮部的任務分解,對轄區內需要亮化的建(構)筑物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區宣傳部門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營造亮化建設濃厚氛圍。
(二)集中實施階段(年12月1日¬—6月30日)
各辦事處和相關單位按照責任分解,集中力量組織亮化工程建設的實施。區亮化工作指揮部加強調度,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及時研究解決亮化建設集中行動中的問題,督促各相關單位按照進度計劃推進項目的實施。
年12月20日前,各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完成各需要亮化的建(構)筑物的權屬、建筑結構情況調查,收集并核實亮化設計所需的相關數據及圖紙資料等,統計權屬不清或無法確定固定權屬關系的建(構)筑物,并提出初步亮化意見,由區亮化工作指揮部統一匯總。
年12月25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與市亮化指揮部規劃設計組對接,分析市亮化工作指揮部的亮化分區規劃,為我區亮化分區及亮化方案設計打下基礎。
年12月底前,督促市相關部門基本完成市南區內的城市快速路、立交橋的亮化工程建設。
年1月15日前,根據市亮化總體規劃設計方案,由區亮化工作指揮部組織編制市南區亮化總體規劃方案。
年2月20日前,由區亮化工作指揮部組織協調各牽頭單位與市亮化工作指揮部對接,確定市南區亮化項目總體方案和單體設計方案,并通過市亮化指揮部審查。
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監理招投標等前期準備工作。
年3月31日至6月21日前,基本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亮化建設任務。
年6月底前,自查整改亮化工程存在的問題。
(三)檢查驗收階段(年7月1日—7月31日)
區亮化指揮部對已完成的亮化項目進行檢查,對所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準備接受市亮化指揮部的考評驗收。
(四)完善提高階段(年8月1日—9月30日)
根據全市總體亮化規劃設計方案要求,進一步完善亮化集中行動成果,保證整體亮化效果,配合市亮化指揮部的后續工作,研究制定區亮化管理維護的長效運行機制。
三、推進措施
(一)健全區亮化工作指揮部工作機構
本次亮化建設集中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市南區亮化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需安排專職人員到市南區亮化工作指揮部集中辦公,組建綜合、規劃設計、組織協調、政策推進、監督保障5個組,統一調度全區亮化建設。
1.綜合組
工作職責:(1)負責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2)負責指揮部各項會議的協調安排工作,對其他各組的工作情況進行調度、匯總,負責與市指揮部的日常聯絡和工作對接;(3)負責組織區亮化建設集中行動工作計劃的編制,及各部門、各單位、各辦事處計劃任務的下達;(4)負責宣傳、統計報表、編發工作簡報;(5)負責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規劃設計組
工作職責:(1)負責組織編制市南區亮化分區規劃方案和市南區亮化建設方案。(2)負責協調各亮化工程牽頭單位與市亮化指揮部對接設計方案,并辦理亮化設計方案的報批和備案工作,以及亮化建設過程中的日常工作對接;(3)負責檢查區各亮化牽頭單位組織實施的亮化工作,并接受市亮化指揮部對建設項目亮化效果的考評工作。
3.組織協調組
工作職責:(1)負責亮化建設工作的指導和推進工作;(2)負責監督各部門、各單位、各辦事處亮化建設工作,督促進度計劃的落實;(3)負責協調解決亮化建設工作的難點問題;(4)負責區亮化建設工作的考評。
4.政策推進組
(1)負責制定和健全區亮化指揮部各項工作制度;(2)負責制定區亮化工作績效獎勵政策;(3)負責市亮化建設管理有關政策的落實和推進;(4)負責制定亮化工程后續管理制度。
5.監督保障組
工作職責:(1)根據考評結果,對市南區亮化集中建設行動中表現優秀的單位給予獎勵;(2)負責對亮化建設過程中招投標、政府采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3)負責亮化資金籌集;(4)負責亮化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和資金審計;(5)負責與市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工作匯報和對接。
(二)建立工作會議制度
1.區亮化工作指揮部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議,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決定和有關指示精神,聽取各專項小組的具體匯報,聽取各有關單位和街道辦事處的情況匯報,檢查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研究解決難點問題。
2.每周五上午9:00組織區亮化工作例會,指揮部各組、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進行匯報,分析研究工程進度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建立推進機制
1.每周一下發市南區亮化建設集中行動工作簡報,明確當周任務以及上周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2.對重點項目的進展情況每周一了解,對于總體工作開展進度每半月一督查,相關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將工作措施及工作進度上報區亮化工作指揮部,區亮化工作指揮部適時對督辦事項的落實和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四、保障措施
(一)保證一定的資金投入。區財政列出專項資金,用于重點公共場所、設施,如學校、公園、醫院等的亮化資金投入。
一、組織領導
區成立協助完成老年卡置換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陳偉擔任組長,區老齡辦、各街道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下設綜合協調、對外聯絡、服務保障三個組。綜合協調、對外聯絡組由區外宣辦、區老齡辦有關人員組成,組長由老齡辦副主任擔任;服務保障組,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抽調人員組成,組長由分管副主任擔任。主要職責:一是負責協調市老齡辦并由市老齡辦負責牽頭,召集市“一卡通”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卡公司三方召開協調會議,對老年卡置換工作做出評估,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研究制定解決辦法,簽訂責任書,實行公開承諾,確保老年卡置換工作萬無一失;二是負責制定協助完成老年卡置換工作計劃和應急突發事件處置方案;三是負責對外聯絡,關注媒體和老年人的思想動向,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穩定工作;三是負責組織召開各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會議,區分任務,明確責任,維護好現場秩序,搞好服務保障。
二、置換時間
從2011年5月3日至17日,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5點,中間不休息。各置換點的具體時間安排見附表。
三、置換點設置
置換點的設置仍按照原信息采集點執行,由公司提前一天到置換點設置好場地和器材,并做好一切置換準備工作(設置點見附表)
四、置換方法
1、采取錯時間段辦理的辦法,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將社區與社區之間按照間隔1小時的辦法,通知老年人到原信息采集點置換老年卡,避免再次出現老年人提前排隊現象。
2、在每個置換點分別設置2個優惠卡窗口和4個免費卡窗口,并設置一個機動窗口。
3、老年優惠卡按照成人卡置換方式,現場將新舊卡同時放在CPU和M1的讀卡機具上,通過系統將M1卡內的余額和13元的押金一并轉入CPU卡。置換點提前將本置換點的新老年卡,按照卡面順序號碼,每200張一組,放入琴島通普通卡新卡的包裝盒內,以備查找方便。
4、老年優惠卡置換,當老人排到窗口后,由換卡員收進老人的舊卡和回執單,告知舊卡卡內余額,同新卡核對無誤后進行置換,再向老人告知新卡內余額,舊卡和回執單由換卡員對應收好,以備結賬使用。
5、老年免費卡置換,當老人排到窗口后,由換卡員收進老人的舊卡和回執單,同新卡核對無誤后進行置換,老年免費卡提前進行初始化工作,充入200元乘車金額,現場收舊卡,將新卡和13元押金現場發放給老年人。
五、特殊情況處理方案
1、已采集信息后,舊老年卡丟失。處理方案:經核實身份證,回執單后,交12元錢領取新卡,置換人員單獨做好記錄,將12元上交,頂替缺少的一張舊卡。
2、已采集信息后,舊老年卡損壞。處理方案:同上一種情況的處理方法,老年優惠卡在領取新卡后,去道口路處理故障卡。老年免費卡在領取新卡后,去道口路退舊卡。
3、采集信息時出現卡類型錯誤,導致制錯卡。處理方案:經與身份證和舊老年卡核實后,現場采集信息,留下持卡人電話、住址,開具領卡回執單,通過網絡將照片信息分別傳到制卡檔案室劉育樺郵箱,和客服大廳郵箱,馬上進行制卡,5個工作日制好卡后,優待卡由客服大廳通知持卡人到萊陽路28號進行置換,免費卡由公司派人送到持卡人家中。
4、持卡人手中有取卡回執單,但無新卡。處理方案:首先,由各置換點聯絡員核對“檔案異常未制卡一覽表”,若表內有該持卡人名單,則告知持卡人未制卡的原因,若無該持卡人姓名,則聯系制卡檔案室核實原始檔案,若當時信息采集不成功,則按方案3處理。
5、持卡人取卡回執單丟失。處理方案:核對持卡人的身份證、新卡、舊卡后,為持卡人補開回執單,回執單上除填明原有項目外,還需標注持卡人的身份證號碼、新卡卡號、由持卡人簽字,按手印,將新卡置換給持卡人,凡補開的回執單和回收的舊卡,要單獨標注存放。
六、區老齡辦、各街道辦事處應做好的工作
1、協調各街道、社區,在計劃置換日前,由聯通公司在置換點進行線路安裝和網絡調試。
2、安排合適的置換地點。
3、安排6名抄號人員和現場維持秩序人員。
4、每個置換點開始置換的前一天下午17:00左右,由公司將置換用電腦、讀寫機具放到置換點,社區負責妥善保管。
七、要求
1、公交老年卡的后續置換工作數量大、時間長、服務的群體特殊,任務非常艱巨。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吸取在信息采集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指定專人負責,主要領導要親自靠上抓,確保不再發生任何問題。區老齡辦要搞好與各街道辦事處的協調對接和工作分工,辦公室人員要全部靠上,把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
2、每個街道辦事處要選派6名抄號人員負責抄號,在老年人到達后,按照每10人一組將老人的取卡通知單上的號碼抄送給找卡人員,由找卡人員快速找出老人的老年卡交給換卡人員辦理置換。
3、取卡、換卡由公司全面負責,技術方面的問題,由公司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向老人解釋,做到服務熱情、周到。
4、抄號人員在做好抄號的同時,要主動詢問老人取卡通知單上的號碼,并引導老人到指定的位置排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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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清波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財政決算審計整改報告
2020年4月1日至6月22日,上城區審計局對清波街道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財政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中發現我街道還存在預算編制、經費使用、固定資產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問題需加以糾正和改進。
街道辦事處領導高度重視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逐項對照檢查,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整改措施。具體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預算編制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有待提高問題
(一)部分預算內專項經費調整率偏高或調整額較大的問題
?? 2020年度編制內容更細化,并新增了預算項目,為街道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降低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專項經費調整率。
(二)關于財務處理不規范問題
嚴格按照政府會計準則執行,加強財務復核流程,提高財務業務水平,確保財務列支規范合理。
(三)關于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
根據2021年度預算編制要求,已相關經費列入政府購買服務專項。
二、關于經費使用管理尚待加強問題
(一)關于部分專項經費多頭列支問題
2020年編制預算時,細化了專項經費預算,統一項目列支經費。
(二)關于個別專項經費使用與項目申報書不符問題
辦事處主要領導已在班子會議上,要求各科室按照2020年度參與式預算相關要求編制預算申報書,盡可能細化項目申報內容,確保??顚S?。
(三)因公出國(境)費用較上年增加
2020年度公務出國經費為零。
三、關于往來款未及時清理問題
街道已向往來款掛賬單位發函,督促清理相關往來款。
四、關于固定資產管理較薄弱問題
(一)關于房產臺帳信息與管理系統信息不一致問題。
一是對未在房產管理臺帳上反映的13處房產,均已更新,并備注說明特殊情況。二是對未在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反映的1處房產,已經及時錄入系統。三是對街道房產管理臺賬有3處不一致情況進行了細核,做好更新工作。
(二)關于房產出租審批手續和租房協議不全問題。
現已重新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待合同到期后,后續協議招租將嚴格按照手續執行。
(三)關于房產出租未進行公開招租問題
街道將與區府辦和區財政等相關部門的加強協調和溝通,爭取在今年補辦相關手續。
(四)關于部分內部制度內容存在沖突問題
街道已根據實際情況對《清波街道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波街道房產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五)部分內容固定資產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是街道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二是對房產權屬用途進行定期復核和數據更新,三是制定《清波街道房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五、關于工程招投標管理尚待改進問題
(一)關于“小型工程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不嚴”問題
一是嚴格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約談該項目投標單位法人及聯系人,對街道入庫建設單位全面進行排查,將相關單位從街道投標庫中刪除。二是提高招標文件質量,完善《清波街道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并對招標文件中所有條款內容嚴格把關,對實際不適用的。三是強化與財政、審計部門配合,對納入投標庫的工程單位,實行全面信用管理。
(二)關于“小型工程流標后未重新招投標”問題
一是集中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招標辦人員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二是制定《清波街道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工作制度,明確個人崗位職責。
六、關于內審工作尚待加強問題
街道嚴格執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內部審計準則》,按照區審計局有關內審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內審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清波街道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2020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提高內審工作質量。
特此報告。
今年創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八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正職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承擔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其它分管各項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承擔相應的責任。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建立以下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事故及險情應急處理制度。
二、組織機構建設
鄉鎮(街道)應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鄉鎮(街道)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辦公條件。本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安全生產措施和保障
鄉鎮(街道)應當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抓好落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要求,每季度召開一次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會議,分析、布置、督促和檢查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各項防范措施必須嚴格執行。對本轄區內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對鄉鎮(街道)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建立基本檔案,并實施動態管理。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治理
鄉鎮(街道)應當對所屬村委會(社區)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完整的檢查記錄。要根據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定期排查并認真治理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要實行定計劃、定措施、定責任人的整改制度,并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整改到位。對重大危險源要進行登記、建檔、評估并落實監控措施和責任,防止因隱患失管失控而導致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鄉鎮(街道)應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要依照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考核,轄區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六、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
轄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簡稱建設項目)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其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簡稱“三同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七、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鄉鎮(街道)應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本轄區內如發生傷亡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鄉鎮(街道)領導應當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助,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八、事故控制目標
杜絕各類特大事故的發生,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標范圍之內。
按照《福建省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建設標準及考核細則》的要求,實行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制,每年組織一次考核?!陡=ㄊ“踩a年度目標考核細則》采用百分制,80分(含80分)以上為合格,90分上以為優秀,低于80分的為不合格,要責令整改。
福建省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試點名單
設區市 試點鄉鎮名稱
福州市 福清市鏡洋鎮、長樂市營前鎮
廈門市 廈門同安區新圩鎮、開元區梧村街道辦事處
寧德市 寧德蕉城區八都鎮、福鼎市山前街道辦事處
莆田市 莆田秀嶼區秀嶼鎮、涵江區涵西街道辦事處
泉州市 泉州豐澤區泉秀街道辦事處、晉江市安海鎮
漳州市 平和縣坂仔鎮、南靖縣山城鎮
龍巖市 龍巖新羅區中城辦事入、連城縣北團鎮
三明市 永安市大湖鄉、槐南鄉
三明市三元區所屬八個鄉鎮及街道辦事處
南平市 南平延平區水東街道辦事處、順昌縣元坑鎮
福建省安全生產合格鄉鎮(街道)考核細則項目: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標準及要求
1、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2、層層下達、分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指標,并實施跟蹤、檢查和考核;3、建立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制度。
考核辦法
1、查各級、各崗位、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及有關資料,每缺一項扣2分。
2、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下達單位是否達100%,每漏一個單位扣1分。
3、查是否建立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制度,每少一項扣2分。
二、組織機構建設
標準及要求
1、鄉鎮(街道)應建立適合本轄區經濟現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本轄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行政村(社區)應設立安全生產小組,有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鄉鎮(街道)應設立安全生產工作專項經費,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固定場所,交通、通訊、辦公設施等均應落實。
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均按要求落實。
考核辦法
1、查鄉鎮(街道)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成立機構或配備專職人員的扣5分。
2、查行政村是否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每個鄉鎮(街道)轄區內成立面未達到100%,每低于5個百分點扣3分。村級無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每查一處扣1分。
3、查轄區所屬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越過300人的,是否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是否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查到一處扣1分。
4、查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專項經費、固定辦公場所、交通、通訊、辦公設施等,未落實的每項扣2分。
三、安全生產措施和保障
標準及要求
1、安全生產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每年度應有安全生產計劃和總結;
2、鄉鎮(街道)應每季度召開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布置、督促和檢查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形成會議紀要;
3、對轄區內存在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要及時研究,并有決議、有檢查、有落實。
考核辦法
1、查鄉鎮(街道)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總結,無計劃和總結的各扣2分。
2、查鄉鎮(街道)安全生產會議記錄或紀要,無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扣2分。
3、大安全問題落實情況,未按要求落實的每項扣2分。
四、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治理
標準及要求
1、根據上級部署,開展本轄區內交通、公眾聚集場所、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特種設備、學校等安全專項整治,要有整治方案、步驟、措施和總結;
2、督促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各類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落實情況;
3、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建立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有檢查記錄;
4、定期排查事故隱患,并有整改計劃、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人;
5、對重大危險源要落實監控責任和監控措施。
考核辦法
1、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或有關文件,未按上級要求開展專項整治,沒有整治方案、措施和總結的,扣3分。
2、抽查轄區內生產經常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類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情況,不健全的,查到一家扣1分。
3、查鄉鎮(街道)、村(社區)是否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無安全檢查記錄和臺賬的,扣2分。
4、查事故隱患整改臺賬,無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和防范措施的扣3分,不具體的扣1分。
5、大危險源監控臺賬,未落實監控措施和監控責任人的扣2分。
五、安全生產宴會教育和培訓
標準及要求
1、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群眾性安全宣傳活動,有方案、有計劃、有總結;
2、運用廣播、板報等形式,訂閱有關安全生產刊物、報紙,普及安全生產知識;
3、鄉鎮領導及安全生產管理干部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培訓;
4、轄區內征稅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率達100%。
5、特種作業人員特證上崗率達100%。
6、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率達100%。
考核辦法
1、查“安全生產月”等群眾性安全宣傳活動的部署、方案及總結材料等,未開展的扣2分。
2、通過隨機抽查或詢問的方式,檢查普及安全知識的效果,未開展的扣2分。
3、未參加上級組織的鄉鎮領導及安全干部安全培訓的扣2分。
4、轄區內生產經營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率低于100%,每低5個百分點扣1分(抽查5家單位)。
5、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率低于100%,每低5個百分點扣1分。
6、特種作業人員特證上崗率低于100%,每低5個百分點扣1分。
六、建設工程項目三同時
標準及要求
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經過“三同時”。
考核辦法
1、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未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查出一家扣1分。(抽查當年立項項目)。
2、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未進行安全“三同時”的,查出一家扣1分。(抽查當年完成的項目)。
七、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統計報告
標準及要求
1、鄉鎮(街道)必須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2、本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鄉鎮(街道)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和善后處理工作,同時迅速向上一級安監部門和政府報告。
3、事故報告及統計應準確及時。
考核辦法
1、未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扣3分。
2、本轄區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鄉鎮(街道)領導未及時趕赴現場的,扣5分。
3、發現瞞報事故一起的扣5分,發現一起遲報、拖延不報的扣3分。
八、事故控制目標
準及要求
1、杜絕各類特大事故的發生;
2、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
3、一般事故控制在目標范圍之內。
考核辦法
1、發生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一起,扣20分。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建設生態為目標,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生態的決定》和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樹立“命門”意識,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鞏固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成果,不斷深入和細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績效考核,進一步增強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長效化管理,確保大氣污染治理達到上級政府提出的要求,實現生態建設目標。
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具體任務
(一)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
1.道路清掃保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交通局、區環衛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成區及國道、省道、外環路、區縣連接道路的清掃保潔工作,城區主干道路機掃率要保持在90%以上,減少人工普掃造成揚塵污染。
2.道路沖洗保潔。區環衛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區、國道、省道、外環路及區縣連接道路的沖洗保潔,嚴格按照規定的沖洗區域和規范要求實施沖洗作業,沖洗率要達到100%。
3.實施密閉運輸。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渣土等散裝物料密閉運輸管理的通知》(淄政辦發〔2010〕19號)要求實施密閉運輸。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路查制度,促進密閉運輸工作有效開展。
4.禁止大貨車違規進入城區行駛。公安交警部門要設置明顯禁行標志,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杜絕大貨車違反禁行規定穿城行駛現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對轄區內主要道路與支線的平交道口進行硬化,杜絕車輛帶泥上路造成揚塵污染。
(二)建筑、拆遷、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
1.房地產開發、舊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類建設施工項目必須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由項目審批的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現場環境的日常監管工作。
2.建設項目開工前,各建設單位首先規劃建設好施工場地道路,并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標準的車輛自動沖洗設施,建筑施工場地周邊必須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閉圍擋。
3.項目開工后,房地產開發單位、舊村改造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監管,配備專人負責施工工地的環境管理工作。施工現場渣土要及時清理,杜絕渣土堆形成。
4.嚴格按照環評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
5.實施綠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園區和料場堆場揚塵污染治理
1.物流園區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園區必須對所屬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2.粉性物料堆場、貨場揚塵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狀物料的堆場、貨場的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在儲存、堆放過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并采取噴淋等防塵措施;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建立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潔。
3.渣土堆清理整治。嚴格按照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城區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實施意見》(淄環工委辦〔2010〕5號)要求,全面完成城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遷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時清理長效工作機制,杜絕新的渣土堆形成。
4.規劃建設建筑垃圾吸納場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制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行為。有條件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規劃建設建筑、拆遷垃圾吸納場所,對垃圾渣土采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實。
5.閑置場地綠化。對于閑置或未開發的土地,實施“黃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產權單位或個人負責實施全面綠化,并采取圍擋降塵措施,減少城區地面。
(四)露天礦山揚塵污染治理
全區范圍內禁止礦山開采,廢棄露天開采礦山要實施生態恢復和綠化。加強對已關停礦山的日常監察、監督,嚴厲打擊私采濫挖行為。
(五)企業揚塵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開展“加強規范化管理、實施無塵化清潔生產”活動,努力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企業建立健全“加強企業規范化管理、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2.企業應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和《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環發[2005]151號)有關要求開展生產?,F場管理要科學、合理,實現無塵化清潔生產目標。
3.加強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場管理。各企業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須密閉儲存料棚內,嚴禁露天存放或篷蓋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內灑水降塵設施每天定時使用;水泥、熱電、建陶、金屬礦產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粉性物料轉運站、混凝土攪拌等行業嚴格按照行業精細化環境管理規范的要求加強現場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場、貨場場地必須實施硬化、綠化,必須有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必須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運輸過程必須封閉作業。
4.加大廠區揚塵、粉塵污染治理。所屬區域道路要進一步加強道路的沖洗保潔,沒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須進一步硬化,灑水、沖洗設備要盡快完善并有專人使用保管,所屬區域道路要按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沖洗保潔,避免造成揚塵污染。
5.加強車間內無組織揚塵點的監管。對易產生揚塵的點位要由專人負責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閉不嚴,造成粉塵外漏;車間內要經常清掃保潔,形成制度。
6.加強運輸車輛無組織排放管理。車輛進出企業必須按照《關于加強企業進出貨運車輛清潔運輸的管理意見》要求,在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運輸粉性物料的車輛要按規定篷蓋,所有進出廠的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實施輪胎沖洗,防止帶泥上路。
(六)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
1.加強機動車排氣監管機構建設。環保分局要嚴格按照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導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和相應設備,積極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工作。
2.加強對機動車簡易工況法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做好道路運輸經營單位的機動車排污申報工作,全面掌握道路運輸車輛的排污狀況。
3.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的查處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門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貨運車輛、低速貨車和黃標車進入城區內行駛。禁止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
4.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淘汰力度。
(七)秸稈和垃圾焚燒污染防治
1.秸稈焚燒污染防治措施。要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要求,加大監管力度,特別要抓好夏秋季節的禁燒監管工作,防止焚燒現象的發生。要建立完善秸稈收集、儲運和綜合利用體系,從源頭上控制秸稈焚燒污染。
2.垃圾焚燒污染防治措施。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垃圾收購站點管理,禁止垃圾焚燒,特別要杜絕焚燒電線和用橡膠垃圾作燃料的現象。
(八)鎮辦和片區揚塵治理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全面開展無塵化綜合治理活動。加大經費投入,購置必要的機掃沖洗車輛,加大對轄區內主要道路的沖洗保潔。加強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廠區內及周邊道路沖洗保潔工作的督導落實,切實做好本轄區內小街小巷清掃、灑水等降塵工作。大力推行生態綠色社區建設,切實強化社區揚塵環境管理的組織領導。
三、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階段劃分及時間安排
(一)集中整治階段。自3月1日起至10月31日,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按任務分解要求完成階段性綜合治理任務。
(二)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開始,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將按照《區年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組織驗收,通報有關情況,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揚塵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實行聯席會議、集中辦公和聯合檢查等制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制定方案、細化責任,指定專人負責,定期組織調度檢查,適時組織專項行動和考核,實現揚塵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經?;?。
四、揚塵污染治理的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全區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由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交警大隊、國土資源分局、區住建局、區環衛局、區交通局、區農業局、公路分局、環保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林業局、工商分局、區煤炭局、供電部等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
揚塵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調度督導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揚塵污染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抓好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情況通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揚塵污染治理工作,及時上報揚塵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經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區政府。
(二)責任分工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2.區政府督查室負責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任務的督導和檢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隊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劃定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加強對無蓬蓋運輸散裝物料貨運車輛及大貨車違反禁行標志行駛的查處。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的查處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煙)和無環保標志車輛上路行駛。限制高排放大型貨運車輛、低速貨車和黃標車進入城區內行駛。
4.公路分局負責國道、省道及外環路的維護保養,負責國道、省道、外環路和區縣間連接道路沖洗保潔工作。積極探索在外環路和有條件的路段道路中間隔離帶埋設管道沖洗設施進行路面自動沖洗的試點工作。負責設立固定檢查站,對城區外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車輛進行查處。承擔的交通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加強對道路施工揚塵的管理。公路建設中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兩側及料場、棄渣場等的生態恢復。
5.區交通局負責全區范圍內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綠化。負責督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所屬物流園區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6.區環衛局負責城區道路的清掃和沖洗保潔工作,制定清掃、沖洗工作計劃,按照需要隨時增加灑水沖洗頻次,確保城區道路整潔。
7.區住建局負責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遷施工工地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建設單位落實各項治理措施,減少揚塵污染。
8.國土分局負責督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廢棄露天開采礦山實施生態恢復,加強私采濫挖現象的監管和查處。做好對已關停礦山的督導檢查工作,防止死灰復燃。
9.區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在城區內未采取密閉運輸措施造成灑漏的行為。負責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和垃圾焚燒行為的查處工作,禁止城區內露天燒烤。加強對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負責城區內所有飯店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工作。
10.區農業局負責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11.環保分局負責監督企業揚塵污染治理及企業運輸車輛清潔和密閉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排氣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
12.區煤炭局負責做好煤礦、煤炭加工企業的煤矸石堆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完成煤炭經營場所噴淋、圍擋、覆蓋設施建設。對無證及達不到環保要求的煤炭經營站點(含型煤加工企業)依法取締。
13.區林業局負責城區外綠化工作,減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負責加油站點添加燃油清潔劑的抽檢工作,對銷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點依法予以查處。
15.供電公司供電部負責配合參與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因環境問題被責令停產取締的企業依法停止供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創建“生態”的重要舉措來抓,對照任務,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將治理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