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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陜、甘兩省開發和保護旅游資源的基本情況
(一)陜、甘兩省旅游資源概況
陜西、甘肅兩省同是我國西部旅游資源大省,是華夏文明重要發源地之一。陜西省擁有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9處,其中有古人類遺址、帝王陵墓、宮闕遺址、古寺廟及眾多的佛教名窟。陜西省山川秀麗、景色壯觀,擁有國家風景名勝區5處,自然保護區5處,森林公園11處。甘肅省擁有新、舊石器時代文化遺址1000多處,戰國、秦、明等各時代長城均有大量遺存,是我國人文始祖伏羲氏的誕生地,也是我國著名的石窟之鄉。古代東西方聯系紐帶的古絲綢之路,在甘肅境內蜿蜒1600多公里,留下了無數文化珍寶和歷史遺跡。甘肅省還擁有大漠戈壁、雅丹地貌和雪山冰川等獨具特色的自然資源,擁有以藏、回、裕固、保安、東鄉等少數民族風情為特色的民族文化資源。
(二)陜、甘兩省開發和保護旅游資源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1.堅持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保護和開發的關系。陜西、甘肅兩省在制定旅游業發展規劃時均明確提出,要堅持旅游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委員們在座談中感到,兩省領導和旅游、文物管理部門對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問題已形成明確的認識。旅游業是資源依附性很強的產業,比任何其他行業都更依賴自然、人文環境的質量。確保旅游資源不被破壞,使其永續利用,是發展旅游業的基本前提和生命線。正是在這一正確認識的基礎上,兩省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為旅游業的發展確立了正確的方向。
2.建立、健全有關法規和制度,為開發和保護旅游資源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為依法治旅、促進旅游業快速健康發展,近年來,陜西、甘肅兩省加強了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法規、制度建設。比如陜西省制定了《陜西省旅游管理條例》、《陜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陜西省旅游規劃管理辦法》等;甘肅省制定了《甘肅省旅游管理條例》、《甘肅省旅游景點、景區導游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這些法規和制度,對旅游資源開發、保護和旅游設施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旅游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3.以搶救和保護文物為重點,提高人文旅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益。如何保護好利用好文物資源,變文物大省為旅游資源大省,是兩省領導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之一。委員們在考察中看到,兩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和兩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針,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提高綜合利用的效益,使文物保護與旅游業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協調發展。陜西省華山管理局與下屬單位層層簽訂文物保護責任書,實現了保護文物安全的目標。甘肅省對文物保護重點單位如莫高窟、榆林窟、麥積山石窟等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安防和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接待條件,使文物資源發揮更大的效益。
4.注重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建設,為開發利用旅游資源奠定基礎。保護環境,保護生態,是陜、甘兩省在開發和利用旅游資源中始終關注的課題。兩省對景區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清理整頓,理順景區建設管理程序,避免過度開發建設造成對自然資源的破壞。陜西省目前正在實施以旅游區為重點的環境建設工程:在綠化工程建設方面,投資2.5億元,將秦涌館門前各類設施全部拆除,搬遷農戶,征地800畝實施綠化建設;在全省16個主要旅游區的周邊環境實施綠化建設任務。在凈化工程方面,總投資3200萬元,在全省旅游區(點),規劃建設60個高標準的旅游星級廁所。旅游環境工程的實施,將極大地改善旅游區的人文生態環境。
(三)陜、甘兩省在開發和保護旅游資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一些地區旅游資源開發水平不高,缺少科學規劃。由于局部地區和部門仍存在重開發、輕保護的觀念,同時受到經濟實力的制約,致使一些地區尚未進行資源普查和科學規劃,旅游資源開發形式單一,檔次不高,局部地區甚至出現遍地開花和重復建設的現象。景區分布過于分散,缺乏足夠的吸引力,難以形成規模效益。
2.景區基礎設施落后,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由于無力建設和改造旅游服務設施,相當一部分賓館、飯店等設施陳舊,配套服務尚處于低水平狀態,嚴重影響了接待能力。旅游職工隊伍整體素質不高,旅游服務體系存在經營管理不善、服務質量不到位等問題,不能適應旅游業快速發展的需要。
3.旅游旺季超負荷運轉,環境容量與游客數量之間的矛盾突出。陜、甘兩省大部分地區旅游季節性明顯。淡季旅游人數寥寥,設施大量閑置;兩旺季旅游者紛至沓來,人滿為患,服務設施和交通高度緊張。尤其在法定公共節假日時間延長之后,一年三個"黃金周",出現了旅游需求"井噴"現象,管理者對此缺乏相應的應對措施,致使游人嚴重超過生態負荷,不利于環境保護和旅游資源的永續利用。
4.部分景區缺乏環衛設施,管理者和游人環保意識不強。一些地區受眼前的、片面的經濟利益的驅動,在缺乏統一規劃和環衛設施的情況下,盲目擴建賓館、飯店以及其他娛樂設施,其排出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對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造成很大破壞。部分旅游者對文物涂抹刻畫和隨意丟棄廢棄物,其不文明行為對文物和環境的破壞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對陜、甘兩省旅游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幾點建議
(一)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建設"絲綢之路"精品旅游線。當前,國家在旅游業的產業布局上實行重點開發中西部的戰略。我們認為,在經濟不夠發達、管理水平不夠先進的情況下,中西部旅游業的開發建設也應總體考慮、合理規劃、突出重點,不要面面俱到,遍地開花。對開發條件不成熟的景點和文物應先保護好。"絲綢之路"旅游線是西北旅游的亮點。要以西安、天水、蘭州、武威、酒泉、張掖、嘉峪關、敦煌等重要旅游城市為中心,以點帶線,把"絲綢之路"旅游線培育成具有濃厚人文特色和西部特色的精品旅游線。要從資金引導、市場宣傳和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使之上規模、上檔次、上質量、上效益。并由此以線帶面,提高兩省旅游業整體水平,樹立兩省旅游業的良好形象。
(二)進一步理順旅游管理體制,共同搞好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在現行的旅游管理體制之下,大部分旅游區各景點隸屬關系復雜,其具體管理涉及旅游、建設、宗教、文物等各個部門,綜合協調管理難度比較大。旅游景區旅游資源的所有權屬不明,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方式不合理,直接影響景區的旅游投資和開發利用。建議加強政府統一領導,進一步改革旅游管理體制,處理好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集中力量,把旅游資源保護好、開發好、利用好。
(三)加強景區所依托的小城市建設,為景區旅游提供優質服務。旅游景區所依托的小城市是景區的后方和基地,承擔著為景區旅游提供"行、游、住、食、購、娛"等配套設施和配套服務的任務。因此,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在注重搞好景區內部的綠化和建設的同時,還要注意搞好景區所依托的小城市的規劃和建設,使城市建設與高檔次的景區能夠協調匹配,使旅游者在這里能夠享受到優質的"一條龍"服務。
(四)加強旅游景點的深層開發,弘揚中華民族文化。陜、甘兩省是中華民族的發源地之一。眾多的旅游景點昭示著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優秀文化。要從文化傳播的角度加強景區深層開發,弘揚中華民族博大精深的歷史文化,使旅游者無論來自國內還是國外,都能受到很好的中華傳統文化的熏陶。要從國家、歷史、民族和文化的高度重視旅游景區的宣傳和講解工作,組織研究人員編寫具有一定文化底蘊的景點介紹,制作有關景區的錄像片,同時要重視導游隊伍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對于新開發的景區,如雅丹地貌地質公園,要加緊編制有關自然科學知識的景區介紹。要提高旅游文化音像市場、特色紀念品市場、民俗文化市場的水平和檔次,使旅游業不僅成為有極大潛力的經濟產業,而且成為精神文明建設的基地。
一、淄博職業學院基本情況
淄博職業學院是2002年7月由淄博商業學校、淄博化工學校、淄博市公共事業技校、淄博工貿職工中專四所中專學校組建而成。2009年7月又與淄博衛生學校、山東省輕工美術學校共同整合組建成立新的淄博職業學院。2006年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獲優秀。2007年入選國家示范校建設院校,2010年5月以優秀成績通過國家示范校驗收。
目前,學院校園規劃面積3000畝,占地面積2000余畝,分三個校區,建筑面積60余萬平方米?,F有教職工1400人。其中二級教授1人,正高職稱55人,副高職稱352人,博士26人、碩士355人。設19個系院,71個專業,在校生26000余人。資產總額達到17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價值1.4億元,館藏圖書120余萬冊。投資3000余萬元,建設了千兆網的數字化校園。學院獲國家、省市級榮譽表彰80余項,2008年被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畢業生就業率99%,專業對口率9270,畢業生滿意度達9570,用人單位滿意度達9770。
二、考察內容
(一)專業教學改革創新方面
淄博職業學院為適應學院人才培養機制和人才培養機制模式改革創新,進一步將人才培養工作重心下移,確立“四個一體”為特色的人才培養理念,即“學生就業競爭力與發展潛力培養融為一體、教育與教學融為一體、職業素質養成與職業技能培養融為一體、課內與課外培養融為一體”的人才培養理念。進行了教育教學部模式的試點,2009年7月起在全院所有系(院)推行。
所謂教育教學部,就是以專業為單位進行組織重構,將原來的教研室、學生科、團總支等進行整合,以團隊的形式對學生管理、專業教育、項崗實習等一系列工作進行統一設計和管理,從而提升專業建設整體水平。
教育教學部模式,打破了原來的專業教研室和團總支學生科分置的格局,使每一位教師既是知識傳授者,又是學生的教育管理者,實現了教育教學一體化,為創新性人才的培養提供了組織保障。教育教學部模式實現了管理重心的下移,進一步拉近了教師與專業細分市場的距離,市場需求的信號能夠直接轉達給教師和教育教學團隊,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方法的改革更為徹底,使增強學生就業競爭力和發展潛力這一核心目標貫穿于專業培養全過程,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
學院的教育教學改革取得了豐碩成果。國家重點建設專業6個,國家精品課程9門,國家級教學成果獎1項,教育部“十一五”規劃主編教材13部:省級教學名師3人,省品牌、特色專業10個,省精品課程32門;國家級課題立項2項,省教學成果獎9項,省級以上科研技術成果獎65項,省級以上課題183項。獲實用新型專利59項,其中發明專利8項。獲國家、省市級榮譽表彰80余項。
(二)服務區域產業發展方面
淄博職業學院在辦學實踐中,始終堅持從社會需求出發,以“融入區域經濟發展,瞄準人才需求市場;專業鎖定市場走勢,培養跟蹤就業崗位:把握高職發展前沿,樹立質量立校觀念:突出高技能教學特色和國際型人才培養特點:建立高效運行機制,優化辦學效益,爭創全國一流職業學院”為指導思想,不斷探索社會對高職人才的需求與學生成長需求的結合點,逐漸凝練自身的核心價值體系,形成了“崇尚實踐精神,鑄就技術品質;立足區域經濟,培養職業人才:面向世界辦學,打造教育品牌”的辦學理念、“求真務實,拼搏創新,團隊合作,爭創一流”的學院精神和“只有拼搏,才是人生價值的最好體驗”的校訓。學院立足區域經濟轉方式調結構對職業技術人才的需求,以專業發展為紐帶,搭建政府、行業、企業、職業院校合作平臺,把社會企業對高職人才的需求與學校的培養目標結合起來,形成有效的社會需求動態反饋體系,提升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實現資源共享、利益共享、共同發展的目標,積極籌建職業教育集團。目前,職教集團籌建方案已得到市政府同意,學院正全力建設國家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再創國家級教育品牌,服務區域產業發展的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方面
淄博職業學院把機制創新作為學校發展動力。一是實行全員競聘,建立有效的人才發揮的平臺。學院成立以來,先后組織了三次干部競爭上崗,逐步深化干部崗位管理,適應了學院發展階段的要求,逐步形成了富有活力的用人機制。二是建立三級預算體系,增強主戰場發展意識。學院在二級預算分配的基礎上,構建了學院、系(院)、教育教學部三級預算管理體系,使教育教學部成為在學院統一領導和系(院)調控下的相對獨立的單位,享有教育教學、科研及行政事務和人、財、物的管理權。充分調動了各基層單位的積極性,促進了學院的發展。三是建立考評激勵機制,形成持續發展動力。圍繞“質量立?!睉鹇院汀胺战虒W主戰場”的要求提出了“目標指向、項目管理、過程控制、動態反饋、循環提升”的工作原則,完善了“職責清晰、標準明確、工作到位、反饋暢通、持續改進”的工作標準。大膽引進國際先進的績效考核理念,如目標管理的SMART原則、項目管理的WBS分解和OPPM(一頁紙項目管理法)、質量提升的PDCA、知識管理、KPI關鍵績效指標、360??冃Э己说?,開發了由“目標指向、項目管理、質量控制、工作績效、特色創新”五個一級指標組成的績效考核體系。在考核實施上,加大了過程考核,由過去的年終一次考核,變為平時考核、半年考核、年終考核:在考核主體上,增加了學生考核、教職工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獎勵重點向教學一線傾斜。同時,獎勵高水平成果。對取得國家級成果的主要負責人一項獎勵10萬元,一年高水平成果獎勵總計就達到130萬元。四是實施“全時段覆蓋”校園管理機制,增強全方位服務學生的意識。將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劃分為早操、上課、
中午、課外活動、晚自習、就寢、雙休日和節假日、外出活動等八個時段,每個時段都確定相應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并明確職責。通過分段負責,層層保障,實現了24小時“無縫隙覆蓋”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管,及時消除各種隱患,第一時間解決各類突發事件。
(四)加強校企合作制度建設方面
淄博職業學院大力推進校企合作,
努力探索工學結合的辦學模式。近年來,學院校企合作工作呈現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
校企合作規模逐年上升,質量不斷提升?,F有合作企業550家,“訂單”培養班級8個,2010年度接受學生頂崗實習達到18724人月,年接受畢業生就業3520人,合作開發課程5l門,編寫教材39部,從合作企業聘請兼職教師500人,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學院的建設發展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國家主流媒體先后多次報道學院工作情況。
三、取得的收獲和啟示
通過考察調研,我們感到值得學習地方很多,取得了一些經驗和啟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緊密結合高職教育特點,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堅持走內涵發展之路。按照高職教育的特點和規律,加強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一方面,選擇有優勢的專業和課程建設好重點專業、特色專業和精品課程;另一方面,以市場為導向靈活設置專業和課程,寬窄并舉,因地制宜。要切實以就業為導向、以技能培訓為主導、以知識夠用為原則對教育教學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調整。
(二)要深化辦學體制機制改革,激發辦學活力。我們要借鑒淄博職業學院的經驗,結合自身特點,創新體制機制,推行績效考核等先進的管理方法,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能動性。要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考核督導、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質量。
我國刑法中的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認為暫不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在一定考驗期內,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緩執行制度在實踐中對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過自新,預防重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然而,緩執行制度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種種具體問題,難以達到緩刑的真正目的,確有必要進行改革和完善。筆者認為,應結合我國的司法實際,采用暫緩量刑制度,以暫緩量刑來替代現行的暫緩執行。
一、暫緩量刑的定義及特點
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暫緩量刑的特點:①對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為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應當作出有罪宣告。緩量刑不同于緩宣告制度,緩宣告,是對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暫時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間內,如果沒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決。緩量刑是以宣告行為人有罪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決,更能體現罪行法定原則。②對被告人暫不處于刑罰。緩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時判處具體刑罰。緩量刑不同于緩執行制度,緩執行,是人犯受刑罰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暫緩執行。緩量刑是暫緩適用刑罰,而不是暫緩刑罰的執行。③考察監管機構和人員健全。對暫緩量刑的人員,由設置的專門機關負責監管,并由專職的考察官進行考察。④考察監管程序規范。對暫緩量刑人員的監管考察,按照規范的程序進行,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采用暫緩量刑制度,能夠真實體現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避免現行緩執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發揮緩刑制度的作用。
二、暫緩量刑的適用對象。
我國現行適用緩刑的條件有三: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也就是說,適用緩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經被判處刑罰的前提下,再考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認定其放在社會上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決定是否執行刑罰。如何準確把握適用,關鍵在于怎樣來認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審判實踐中,是否適用緩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由于"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沒有統一的考量標準,因而有的考慮被告人犯罪的情節和案發后的悔罪表現、受害人的態度等等,在認定悔罪表現方面也大都將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從輕情節(如自首、立功、從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臟退賠或賠償受害人損失、是否繳納罰金等作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將被告人不適宜監禁的因素(如疾?。?、家庭因素(如需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等一些與被告人相關聯的不合法的客觀因素作為適用緩刑因素考慮。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觀意識,缺乏對被告人的平時表現的調查了解,忽略了對適用緩刑罪犯的監管、幫教、改造等客觀條件的考慮。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親屬為了能使被告人適用緩刑,免受監禁,表示愿意多交罰金、多賠償損失,以金錢的付出來體現被告人的悔罪態度,以至使之成為緩刑的交換條件;有些單位組織出于被告人親屬的種種關系,礙于情面,不切實際地亂出證明,一概證明被告人表現良好;有的幫教組織也停留在紙面上,形同虛設,少數幫教成員甚至不知道被幫教的對象;等等。這些現實存在的情況,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實性,也不能如實反映適用緩刑的客觀條件,給法官提供了種種假象,導致了法官在考慮對被告人適用緩刑時出現偏差。因此說,對被告人歸案后是否誠心悔過,適用緩刑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質上都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確定。而現行的緩執行制度將這種待定狀態交由法官提前認定,確實難于準確把握,以至緩刑期間重新犯罪的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是報復性犯罪。也容易導致法官,盲目地適用緩刑,造成重罪輕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應得的懲罰,有損法律的嚴肅性。
筆者認為,應對現行緩刑適用條件加以修改完善,規定為:暫緩量刑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所犯罪行屬非惡性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過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現的;③從犯、協從犯,犯罪情節輕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礙的;⑤賠償被害者的損失或者被害人請求免予處分的;⑥屬初犯、偶犯,因判刑失業,家屬無人撫養,陷于失學的;(三)未受過刑罰處罰,未因同種行為受過勞動教養或者三次以上治安處罰的。
對緩刑的適用條件進行完善的理由。一是屬惡性犯罪的,即使依法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量刑。這是由犯罪性質所決定,惡性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大,歷來是重點打擊的對象,行為人參與了惡性犯罪,說明其主觀惡性較大,存在較大的危險隱患,適用緩量刑放在社會上考察,不利于打擊犯罪。二是將適用條件具體化加以明確規定,易于把握。能夠準確界定適用范圍,防止濫用緩刑,并且能夠把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這種不確定狀態在考驗期間得以實際考察證實,既可以對那些確已改過的罪犯,給予重新做人的機會,體現寬大政策,也可以使那些弄虛作假、無心悔過的罪犯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維護法律的尊嚴。三是將現行只有累犯不能適用緩刑的限制,擴大為"未受過刑罰處罰,未因同種行為受過勞動教養或者三次以上治安處罰",能更有效地發揮刑法的威懾力。行為人因違法行為受過刑罰處罰、勞動教養或者治安處罰后,理應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真心改過,若再犯犯罪或者再實施同種違法行為的犯罪,說明了行為人并無悔過之意,這就有必要進行強制性的改造,不能只強調教育而忽略了懲罰。
三、暫緩量刑監管考察的機構設置及管理
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我國現行緩刑的監管機關是公安機關,緩刑犯的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只是配合公安機關實施監管。目前尚沒有對考察的具體操作程序、方法作出統一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由于監督機關設置不合理,監管考察沒有衡量標準,監管考察程序無章可循,諸多方面的原因,導致了對緩刑犯的監管流于形式,甚至監管失控。主要原因是:公安機關所承擔的任務繁重,警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實施監管考察;監管考察工作在業務上與公安機關的業務并無實質聯系,公安干警及緩刑犯的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的人員缺乏專業監管考察素質。表現為:①監管機關的工作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規則。由于在對緩刑犯的監管交接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法院宣告緩刑的判決生效后,有的執行通知書不能及時送達執行機關,有的緩刑犯屬異地公安機關管轄,執行通知書則送達當地公安機關造成對緩刑犯的監管交接脫節。②監管組織設置不合理、不規范。公安機關大都沒有設置專職的監管人員,單位或基層組織多數也是由臨時抽調人員組成,所組成的幫教監管組織只表現在紙面上,監管考察人員缺乏專業經驗和責任心,造成對緩刑犯的監管不嚴、監督不力、考察監督松懈,有的還處于失控狀態。監管考察人員隨意組合,也沒有組織任何培訓,缺乏應有的素質,無法對緩刑犯實施有效的監督考察。③監管措施不健全,目前尚未有規范的、可操作的規定,不利于監管工作的開展。④監督機關對緩刑犯監管考察的監督流于形式。監督機關難以及時掌握對緩刑犯的考察情況,進行有效監督。⑤筆者認為,對暫緩量刑罪犯監管考察的機構設置,應當設立專門考察管理機構(組成方式),制定規范的考察管理工作制度,由具備一定素質的社工人員作為緩刑考察官,具體負責對緩刑犯的監管考察工作。由檢察機關作為暫緩量刑罪犯的監督機關,負責對緩刑犯的考察情況進行監督。人民法院決定對罪犯適用暫緩量刑后,由檢察機關通知考察機構,并辦理暫緩量刑罪犯的交接手續,考察機構應指派具體緩刑考察官,并報檢察機關備案。緩刑考察官應采取"一對一"的跟蹤幫教管理,并以考察機構的名義定期向檢察機關報告考察情況。檢察機關根據考察機構提出的考察情況報告,及時對暫緩量刑罪犯的處理向人民法院提出具體建議,由人民法院作出裁決。
四、暫緩量刑罪犯的處理
根據《刑法》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的規定,我國現行緩刑制度對緩刑犯的考察和處理有三種情況:①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②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③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對于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進行審判或執行原判刑罰,對此沒有爭議。存在的不妥之處有:(一)規定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如果沒有前述情況,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刑罰是國家為懲罰犯罪而創制的,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對犯罪分子適用的強制方法。刑罰是犯罪的法律結果,一經作出就必須執行,只是執行的方法可有所不同而已。緩執行也只是暫緩執行原判刑罰,而不應當是不執行刑罰。"原判刑罰不再執行"的規定與刑罰的本質及其強制性是不相容的。(二)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由公安機關宣告。對罪犯的刑罰由人民法院作出,公安機關作為刑罰的執行機關,依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執行通知書,對罪犯執行刑罰,非經法定的程序,無權改變刑罰的內容。對緩刑犯,公安機關只是緩刑犯的監管考察機關,對緩刑犯考驗期滿后是否執行原判刑罰,仍需由有權作出刑罰處罰決定的機關決定,不應由公安機關作出決定。況且在實踐中,"原判刑罰不再執行"沒有統一的法律文書和宣告方式,致使多數公安機關實質上沒有進行宣告,緩刑犯也未能得到"原判刑罰不再執行"的有效憑證,處于一種茫然狀態。
筆者認為,采用暫緩量刑制度,對符合現行"原判刑罰不再執行"條件的罪犯,可以適用免予刑事處分的方法處理,即將"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的規定,修改為"免予刑事處分"。免予刑事處分是對構成犯罪的人只定罪不判刑,是有罪不罰。由于被宣告暫緩量刑的罪犯,在考驗期間已實際悔罪改過,已經達到了刑罰的目的,對其再科以刑罰就沒有實際意義了。適用免予刑事處分,這樣既可以體現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也可以避免作出刑罰處罰而不執行的狀況,以維護刑罰的嚴肅性。具體的操作程序為:由考察機構對暫緩量刑罪犯在考察期間的表現向檢察機關提出考察報告,由檢察機關進行核實,將刑罰處罰建議權(量刑建議權)交由檢察機關行使,向人民法院提出處理意見,由人民法院分別不同情況作出裁判。①對在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考察,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并對前罪作出具體刑罰處罰,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②對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考察,作出具體刑罰處罰。③對在考察期間實施與前罪同種性質的違法行為,需要被治安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由檢察機關分別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既可以建議撤銷考察,作出具體刑罰處罰,也可以建議直接作出治安處罰或者勞動教養。④對沒有上述情形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免予刑事處分。法律規定需要判處罰金的,應當一并作出判決。
總而言之,對現行緩刑制度進行改革與完善,設置專門的監督考察機構,配備專職緩刑考察官,建立健全的緩刑考察規章制度,規范緩刑考察處理程序,將能充分體現緩刑制度的功能,避免弊端,更好地發揮緩刑的真實效用。
參考文獻:
1、《刑法學原理》第三卷高銘暄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2、《中國刑法教程》林準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3、《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社會問題,各國紛紛立法積極防治。其中,民事保護令通過限制加害人的行為,保護受害人的安全,有效地預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行為。我國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雖具有與民事保護令類似的功能,但在實際適用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在學習借鑒美國民事保護令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完善我國民事保護令制度,對于推進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
家庭暴力;民事保護令;完善建議
0 引言
家庭暴力在世界各國都普遍存在,隨著人們對人權的重視,對婚姻家庭生活要求的不斷提高,家庭暴力也愈加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現有120多個國家對家庭暴力進行了立法,不少國家還建立了民事保護令制度。民事保護令的主要作用是充當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間的隔離墻,避免雙方的接觸,同時保障受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費和醫療費,從而達到預防暴力發生的效果。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規定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該裁定旨在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中,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確保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截止2012年底,全國試點人民法院已發出200多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自動履行率達98%。對保護受害人免受家庭暴力傷害,預防家庭暴力發生起到積極作用。但是,我國的人事安全保護裁定還存在很多不足,還未能完全實現民事保護令的效能。
1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在適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阻礙
1.1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法律依據不足
我國對家庭暴力的防治主要依據《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及《指南》等,這些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文件對家庭暴力防治的規定較為理論、原則,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指南》中規定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雖能較好地防止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生,但是《指南》并不是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實踐中,受害人對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還存有顧慮。各個法院在適用過程中,因對《指南》的理解不同,適用也有所不同,當事人無法獲得合理預期。
1.2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適用范圍過窄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依附于離婚案件,不能作為獨立的立案事由?,F實生活中,有些受害人或是希望被申請人改過自新,或是希望得到有效的救濟等,并不一定以離婚作為最終訴求。人事安全保護裁定申請人主體僅限于配偶的一方,對家庭中的其他成員,例如老人、孩子遭受家庭暴力情況沒有考慮;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多是針對受到的身體暴力,尚未包括精神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等;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內容多是對被申請人行為的禁止性規定,例如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跟蹤受害人或與受害人及可能遭受傷害的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等,對受害人的救濟涉及較少。
1.3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執行力度不夠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主要由人民法院監督執行,對于違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被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2條相關規定,視情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或者告知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法院函告后,履行保護義務。《指南》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執行規定過于原則,對于人民法院如何監督執行,公安機關如何協助保護,兩機關各自的職責、分工,采取何種措施都沒有詳盡的規定。實踐中,各地的做法也不盡相同,給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實際執行帶來困難。
2 學習借鑒美國民事保護令制度
在美國,民事保護令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最常用的保護措施之一。國會1994年通過的《針對婦女暴力法》以及各州的反家暴法令中對民事保護令的規定,為法官簽發民事保護令提供了法律依據。
2.1民事保護令的適用范圍
民事保護令不必依附于離婚案件,可作為獨立立案事由,保護受害人免受家庭暴力之苦。其申請人也不限于配偶的一方,包括(離異)配偶、同居超過90天的同性或異、血親、姻親、有收養關系、繼子女和繼父母關系者。法院簽發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對受害人進行身體和精神虐待。保護令為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可禁止被申請人的一切可能對受害人造成傷害的接觸,例如打電話、發郵件、跟蹤騷擾等,禁止被申請人接近受害人及其他需要保護的人的生活、學習、辦公場所,法院還可以依申請要求被申請人遷出共同住所等;被申請人還要承擔家庭暴力損害賠償義務與臨時撫養費給付義務等。保護令對受害人的財產也給予一定的保護,法院有權強制被申請人無條件轉讓占有的受害人的個人財產,恢復受害人對個人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對于受害人與被申請人的共同財產,法院經過綜合考量,權衡各方利益,如果仍然傾向照顧受害人利益,法院將賦予受害人對共同財產的排他占有權利等。相關立法還規定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限制被申請人對未成年人的探視權,被申請人探視未成年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等。
2.2民事保護令的執行
美國警察在民事保護令執行中充當了重要角色。法官簽發民事保護令后,警察必須在8小時內將民事保護令送達被申請人,若一時無法送達,警察要為受害人提供相應的人身安全保護。例如,在受害人住所周圍巡邏,或是將受害人送到親友家、庇護所、賓館等。警察要熟悉了解轄區內民事保護令持有者的相關情況,隨時提供幫助。
2.3其他機構的配合
法院內設有受害人服務中心,由婦女組織具體運作。服務中心對受害人在開庭時可能遭受的傷害進行評估,根據需要通知法警提供現場保護。如果法官認為有必要,被申請人必須按要求自費連續參加40周加害人認知和行為矯治機構的活動,在認知上認識到打人不對,打家人更不對,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據波士頓上訴法院介紹,被法院強制接受認知和行為矯治的被申請人中,大約有2/3的人學會了與家人平等相處之道,從而提高了生活質量,挽救了婚姻。1/3的人因為中途退出而被送去服刑。
3 對完善我國民事保護令制度的建議
3.1擴大民事保護令適用范圍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在離婚案件中起到了保護受害人人身安全的作用,但是家庭暴力并不僅局限于配偶的一方,家庭中的老人、孩子都有可能遭受家庭暴力,民事保護令應考慮擴大申請人主體的范圍,最大可能的保護家庭成員中的弱勢群體免受家庭暴力的傷害。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適用多是保護受害人免受身體暴力的傷害,對于精神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的傷害鮮有涉及,精神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等作為家庭暴力的幾種主要形式,對受害人的傷害越來越大,民事保護令中應考慮對這幾種家庭暴力形式實施保護。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多是規定對被申請人的禁止,并未對受害人提供適當的救濟,民事保護令中可增加對受害人實施救濟的內容,例如進行財產保護等。
3.2確定執行機關,明確職責,切實執行民事保護令
從實踐來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至少存在四種執行模式,如長沙市岳麓區法院簽發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由政法委協調公安機關執行;無錫市崇安區法院簽發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是法院與公安機關配合執行;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簽發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則是法院、婦聯、民政3家配合執行;溫州市龍灣區法院簽發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同時,給婦聯、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他們監督被申請人履行裁定書,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向法院反饋裁定書履行情況。結合我國實際,確定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作為執行機關,根據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各自特點與優勢,分工協作,制定詳細的執行程序與措施,增強執行的可操作性。
3.3其他組織、機構積極協作,形成有效的救助監督機制
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防重于治。中國的傳統觀念是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婚,大多數受害人也不希望就此離婚,而是希望通過公權力介入、社會救助,使其免受家暴之苦,更是希望另一半能改過自新,從思想根源認識到打人的錯誤,不再打人或控制受害人,使家庭生活恢復和睦。所以,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對防治家庭暴力有積極意義。
3.3.1社會救助機構為受害人提供相應服務
暴力對受暴婦女的身心健康有很大影響,往往會產生極端的想法和行為。有些受暴婦女在觀念上更在意面子名聲,這可能會妨礙她們尋求救助。有些受暴婦女之所以不敢離開施暴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經濟不獨立,無法獨立生活。社會救助機構,比如婦聯,可以設立相應的服務項目,例如對受害人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受害人申請保護令;為受害人提供庇護場所;為受害人提供就業機會等,使她們從心理、生活上真正逃離家庭暴力。
3.3.2設立專門的矯治機構對被申請人進行教育
讓施暴者從思想上認識到在家里一樣不能打人,和睦相處才是家庭生活的真正意義,這是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的根本所在。借鑒國外的專業矯治機構,對施暴者進行教育,以期達到防治家庭暴力的目的。
3.3.3單位、組織參與協助監督保護令的執行
僅依靠法院、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來執行,因各種客觀原因,有時很難達到預期效果。如若賦予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施暴者所在單位等組織、單位一定職責,向他們協助執行通告,由他們相互配合、協助監督,定期向司法機關反饋執行情況,定能更好地保護受害人人身安全,充分發揮民事保護令的效用。
4 結語
民事保護令對保護受害人是十分有效的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推進民事保護令的實施十分重要。司法機關、社會組織等要建立起多元協作機制,切實有效的實施民事保護令,充分發揮民事保護令事前保護受害人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陳敏,黃斌美國民事保護令制度考察報告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網.
一、強化對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司法理念。新刑事訴訟法修改之前,各地對未成年刑事案件采取不盡一致的做法,有的注重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有的卻較為淡化。各地思想認識還不一致,司法理念有所差異。因此新刑事訴訟法修改后,檢察機關要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的理念。一是始終堅持一個方針、一個原則,即“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這一方針和原則是指導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的標準,在出現法律規定不具體,法律條文解釋有分歧時,按照以上的方針和原則進行解釋或處理,處處體現刑訴法對未成年人進行特殊保護的司法理念。二是特別注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保障。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認識問題的能力還不足,尚不能完全以自身的能力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不能獨立的行使訴訟權利,所以要特別注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保障,如,在訊問未成年人時及時通知其法定人到場等,有利于未成年人減少對抗,悔過自新,回歸社會。三是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盡量實行非犯罪化、非刑罰化、非監禁化處理,注重親情關懷。嚴格適用逮捕措施,堅持少捕、慎訴,對未成年人實行分案審理、分別羈押、分別教育、分案等特殊程序,體現社會的人文關懷;實行親情會見,文明、規范、人性化訊問,緩減未成年人的心理壓力,釋放親情關懷;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當中盡量不穿制服、庭審中使用“檢察寄語”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感化等。對未成年實行特殊的司法保護,也是刑事訴訟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體現。四是注重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犯罪預防。辦案過程中,認真走訪未成年人家庭、所在社區和學校,了解其性格特點、生活現狀、成長經歷及走上犯罪的原因,宣講法律及犯罪的危害性,避免再次誤入歧途;充分發揮學校主陣地作用,拓寬檢校共建范圍,指派經驗豐富的干警深入校園開展形式多樣、內容活潑的法制教育活動,結合案情為在校青少年上法制課,以案釋法,營造青少年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專業性,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專業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新刑事訴訟法設專章對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了專門規定,并適用了特殊程序,這體現了未成年人刑事訴訟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的不同之處,強調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別重視,對檢察機關適應未成年人案件的辦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檢察機關建立專業機構提供了基礎。
因為,一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點,要求熟悉未成年人特點、掌握其心理特征的專人辦理。以前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案件的專門機構大多設置在對未成年人保護重視的地區,機構設置不盡統一,如上海三級檢察院均設置有專門的機構和編制。有的是在地市級所在基層院指定一個基層院專門辦理轄區內的未成年人案件,如平頂山市新華區檢察院設立未成年人公訴局辦理市區4個基層檢察院的未成年人公訴案件。大多數檢察院尤其是基層檢察院沒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有的也只是指定專門的人員成立辦案小組辦理未成年人案件。這些不適應新刑事訴訟法對未成年人特殊刑事訴訟程序的更高要求。成立專門機構可以保證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審理、分別、分別羈押,能夠加快案件辦理進程,縮短辦案周期,避免和減少交叉感染。二是未成年人特殊訴訟程序對附條件不考察的客觀要求。由于未成年人附條件不的幫教考察由檢察機關完成,而目前檢察機關案多人少,很難抽出人員或很難專業性地對附條件不的未成年人的活動進行有效地跟蹤考察,由一般的案件承辦人員進行考察,由于缺乏專門性,很難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在學校、社會、家庭中的各種表現,成立專門的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可以更專業地由專人進行考察,提出考察報告,不至于使考察流于形式,保證這一檢察環節的特殊制度落到實處。只有穩定的隊伍,專門的機構,才更能適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三是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內在客觀需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與普通刑事程序區別較大,如卷宗材料要標注未成年人字樣,由專人保管,分案訴訟,分別訊問,分別羈押,分別審理等特殊要求,由專業的機構和人員辦理,更能體現其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符合司法工作專業化、精細化發展趨勢和方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的特殊性也要求有專業的機構與人員進行辦理,從而提高辦理效率,保證辦理質量,所以檢察機關有必要設置專門的未成年人案件機構,配備專業的未成年人辦理人員。四是成立專門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已經有較好的經驗和外部條件。據《檢察日報》報道,目前,全國成立有獨立編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機構298個,沒有獨立編制的303個、專門辦案組1434個,這為下一步在其它檢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檢察機構積累了良好的經驗。同時,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機構的外部條件適宜,2010年,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強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專門機構和專門隊伍的建設。這為成立專門的未成年刑事檢察機構提供了強力政策支持。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多年來對未成年的關愛,社會管理創新的需要,也有利于黨委政府對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機構的認可和支持。所以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匯報,積極爭取,順應形勢,及早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機構,為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質量打好扎實的基礎。
因此,除個別人員稀少、地處偏僻的基層檢察院外,一般在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同時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機構,以加強對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監督,適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特殊需要,順應社會強化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時代潮流。
三、強化制度完善性,加緊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新刑事訴訟法設立未成年特殊訴訟程序,是刑事訴訟的較大修改,許多程序的設計都是以往刑事訴訟程序中所沒有的,雖然這些制度的設計都是在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得來的,但相對于一個檢察院來說,更多的是新生的訴訟程序,即使以往已有的制度,相對于新的未成年人特殊訴訟程序也要進行調整和完善,所以結合新的特殊程序,加緊修改或完善各種制度,以適應其特殊要求。一是制訂完善訊問未成年人通知法定人制度。細化對法定人身份核查、訊問過程、監督保障等環節進行具體規范。明確將訊問情況作為案件卷宗的必備內容。二是對附條件不制度進行完善。現有的規定與以往工作實踐有較大差別,如,汝州市檢察院在2010年辦理了河南省首例附條件不案件,刑事訴訟法專家樊崇義教授參加并進行了指導,汝州市檢察院出臺了附條件不制度辦法,但是以往的實踐與現行法律的規定出入較大,如附條件不的適用范圍為三年以下的輕微刑事案件,考察期為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等,這些都與新刑事訴訟的規定有較大出入,需要進行完善和修改,嚴格按現在新規定操作,防止突破新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三是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考核機制的完善。由于附條件不案件,程序繁雜,辦案人員責任大,考察幫教工作量大,辦案人員顧慮較多,如果還按以往的考核辦法,很多辦案人員不會主動去適用附條件不,而是走一般的渠道,以減少工作量,減輕責任,從而使這一檢察機關多年探索出來的較好制度在實踐中擱淺。因此,針對未成年人附條件不案件,要改變或完善相應的考核制度,提高辦案人員的主動性,減少他們辦案的顧慮和擔心,為這一制度下一步的推開積累實踐經驗。四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刑訴法修正案草案特別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但是對于封存的主體、封存的程序,以及查詢的程序都需要檢察機關內部的相關制度進行明確與細化。
行政執法工作是纖檢機構的重要職能,執法水平的高低、執法人員素質的優劣直接影響纖檢機構的形象。我省一直將行政執法管理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嚴格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程序,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一是明確我省纖檢系統執法制度。我局印發了《關于加強纖維質量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對全省纖維行政執法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將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列為管理重點。建立了重大案件報告制度,對于存在摻雜摻假、地方保護或阻礙執法等問題的案件,要于基本事實清楚后48小時內向省纖檢局書面報告。建立了案件級別管轄制度,明確規定了省局和各市所案件查處的管轄范圍。
二是強化培訓,提高執法素質。我局每年都組織全省纖檢系統執法培訓,邀請法院行政庭法官從行政訴訟角度講解有關行政執法程序和證據,邀請檢察院檢察官講解有關瀆職犯罪等方面知識,邀請省質監局法規處領導講解質監系統執法辦案技巧和需要注意問題,我局有關人員根據抽查案卷中存在的問題,具體講解纖檢執法辦案應當掌握的一般性法律知識和需要注意問題;為提高執法人員自覺學習積極性,促使大家全面掌握法律知識,我們還開展了法律知識競賽;為便于執法人員學習,我局編寫了纖檢執法手冊,將與纖檢執法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都收錄其中,做到了執法人員人手一冊。
三是強化執法工作監督檢查,規范執法工作。我局將執法辦案質量列為對市纖檢所年度業務工作考核內容之一,根據各市所辦案臺賬,隨機抽5份以上案卷進行檢查,每份案卷存在的問題逐一詳細記錄,根據總體情況進行年終考評,并將存在問題反饋給相應市纖檢所,對全省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監督與服務并舉,建立絮纖制品監管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陽光三進”活動。一是搞好溝通協調,提高活動執行力。在全省纖檢工作會議上,對“陽光三進”工作做出部署,擬制活動方案、活動內容等要求,由于活動涉及多個部門,為此我局加強溝通聯系,發現問題后,及時主動進行通報,進一步提升了質量執法打假工作的效率。二是加強宣傳與引導,創造良好群眾氛圍?;顒又形覀兎e極采用多種方式和途徑進行宣傳。其中采取網站、報刊等方式宣傳63次,舉辦有關知識講座42次,提供咨詢人數2517人次,累計發放宣傳單7.9萬份,為廣大群眾講解了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黑心棉”的鑒別知識。三是注重監督與服務相結合,提高活動有效性。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我們從對產品的監督檢查入手,全年檢查幼兒園115家,檢查產品19755件;檢查工地132個,檢查產品4531件;檢查學校364家,檢查產品112萬件,發現問題,及時依法進行了處置。在搞好監督檢查的同時,我們積極了解活動對象的實際情況和需求,為其提供免費產品質量檢驗服務,并主動為其提供質量保證能力合格企業名單,引導其購買合格產品。
通過“陽光三進”活動,進一步加強了有關部門的協調,使幼兒園、建筑工地、學校等單位提高了對“黑心棉”危害性的認識,起到了齊抓共管的作用,全省絮纖制品質量水平有了較大提高。
(二)創新監管方式,鞏固學校集團購買質量監控工作成果。一是對生產企業實行分類管理,提升企業質保能力水平。針對我省絮用纖維制品生產企業數量較多,且規模大小不一,質量保證能力良莠不齊的現狀,今年我局對申請供貨的企業質保能力進行了分類評定,取消了產品品種單一、設備技術力量薄弱、質量信譽低的16家企業的招投標資格,使我省高校供貨企業由原來的81家減到65家。各企業更加重視技術水平、質量信譽的提高,增加了產品報驗的積極性,全年我局共對65家企業生產的約405萬件、貨值1.8億元的高校學生公寓床上用品進行了產品質量把關檢驗。二是全面推行集團購買質量監控制度在其他寄宿制學校的建立。明確了我省專業纖檢機構的職責與分工,要求各市纖檢機構參照對全省高校學生公寓床上用品的監管模式,對本轄區內其他寄宿制學校學生公寓床上用品進行監督管理。目前已經形成省纖檢局負責省內各高校學生公寓床上用品質量監控,各市絮纖制品監管機構參照省里模式對本轄區內其他寄宿制學校公寓床上用品質量監控的模式,并在全省各行業產生了示范效應,賓館、醫院、賑災領域的集團采購均采用了有關部門組織招標,通過我局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合格的企業供貨,由專業纖檢機構進行質量監控的集團購買模式。
(三)切實履職盡責,做好重點區域監管整治。目前我省確定的絮用纖維重點區域共有四個,均為再加工纖維重點區域。我局高度重視再加工纖維的生產和質量安全,嚴格要求各級絮用纖維制品監管責任主體做好“四防范”。防范禁用原料流入再加工纖維的生產加工;防范在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中使用再加工纖維;防范再加工纖維生產加工中進行脫色漂白;防范不按規定標注警示語或其他標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認真排查,摸清底數;二是加強同當地政府的聯系,多部門綜合治理;三是加強規范,合理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四是創造良好輿論氛圍,避免媒體宣傳誤導。
強化繭絲質量監督,提高監管有效性
(一)完善蠶繭收烘企業檔案,探索分類監管模式。一是健全企業檔案,保持信息有效。我們采取與繭絲辦聯合、與絲綢協會溝通、市纖檢所劃片負責的方式將全省范圍內所有從事蠶繭收購加工經營企業全部納入質量檔案管理范圍,完成了對全省94家蠶繭收購加工經營法人及其下屬的253家鮮繭收購站質量檔案的建立和完善,建檔率達到了100%。在日常的執法檢查時將被查單位產品質量狀況、人員培訓情況、計量器具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進行錄入,內容準確、及時、不漏項。二是實行分類監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根據檔案系統信息,對全省各收購加工企業進行分類管理,設立“保持提高型(A)”、“改進提高型(B)”、“重點監控型(C)”三大類型。A類企業在推廣蠶桑優良新品種、桑園管理、病蟲害防治、小蠶共育、大棚飼養、方格蔟、節能烘繭、技術培訓推廣等方面采用的技術先進實用、蠶繭質量穩定,生產、收購、加工規范,遵紀守法。對這類企業監管重點是服務與支持,全年免于執法檢查。B類企業在蠶繭生產、收烘或加工過程中存在有待改進因素,容易在公平交易、蠶繭質量等方面出現問題,對此類企業采取監督執法關注、提供技術支持與幫扶相結合的方式,全年在重點收購季節執法檢查不少于兩次。C類企業主要是小絲廠、繭販子、產能急劇萎縮的蠶繭站,經營存在嚴重違規、惡意炒作、擾亂市場行為,桑園面積嚴重萎縮、收購嚴重背離標準,壓級壓價、收購毛腳繭、過潮繭和統繭等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對其進行重點監控,在全年每季蠶繭收購中進行檢查、抽查不少于兩次,進行取締性打擊。三是細化系統內部管理制度,構建有效質量監管體系。為充分整合系統資源,明確監管責任,細化責任分工,我局細化系統內部管理制度,明確了省局對全省蠶繭質量監督工作負總責,各地市所負責本地區監督執法工作,并將其工作情況納入到省局對市所業務的綜合考核中進行量化考核,做到工作重點明確、監督效果突出。
(二)擴展公檢數據應用領域,充分體現公檢有效性。國家推行繭絲公證檢驗主要目的是:掌握繭絲質量狀況;推行繭絲結價方式;維護繭絲流通秩序;進一步提高我國繭絲質量水平。我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認真做好繭絲公證檢驗工作。一是促進公檢數據在干繭貿易結算中的應用。在新繭季節開始,我局“走出去,請進來”,積極走訪有關企業,調查了解蠶繭質量狀況,分析蠶繭流通形勢,請企業到我局參觀檢驗設備,聽取企業意見,便于在公證檢驗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數。檢驗中嚴格執行干繭交易入庫(出庫)時過磅抽樣,批批檢驗。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找出了公檢數據與實際結算價格的相關性,在出具公檢報告的同時出具結價報告,督促企業依據公檢數據及結價報告進行交易,實現了公檢數據的有效應用。二是推行公檢數據在繅絲生產工藝設計中應用。2011年我們積極與企業聯系,進行溝通交流,了解企業生產設計需求,找出試驗數據與生產實際之間的關系,讓企業了解公檢過程,打消使用顧慮,不斷進行探索與試驗,逐漸讓企業對公檢數據由防備到信任、繼而想用、能用、敢用,并能提高經濟效益。目前有4家繅絲企業將公檢數據應用于工藝設計,取得了顯著的效果,提高了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明年已有10家繅絲企業申請參加公檢,根據公檢進行工藝設計。三是嘗試公檢數據指導生產與產品結構調整。近年來,我們不斷加大服務力度,保證檢驗的及時、準確,同時針對不同的環境等突變因素及時發出預警,指導企業采取相應措施,如為惠民公司蠶繭凈度差找到烘繭使用煤質含硫過高問題;為莒南絲綢公司提出調整飼養季節規避蠅蛆高發的建議;為日照海通絲綢集團解舒偏低進行交易市場準入預警;為美國白蛾防治造成大氣環境變化對蠶繭生產影響分析等等,使企業對公檢數據產生了信任感。公檢數據的應用已深入到生產的各個環節。
委托翻譯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關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進行資料翻譯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以下翻譯合同。
1. 稿件說明:
文稿名稱:
翻譯類型為:英譯中/中譯英
總翻譯費為:
交稿時間:
2. 字數計算:
無論是外文翻譯成中文。還是中文譯成外文,都以漢字字數計價,按電腦工具欄字數統計的"字符數(不計空格)"為準。小件翻譯:不足1000字按1000字計算.
3. 筆譯價格(單位:RMB/千字)
中譯英___元 英譯中___元
4.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甲方支付總翻譯費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甲方接收譯稿后3日內支付全部翻譯費余款。
5. 翻譯質量:
乙方翻譯稿件需準確,通順,簡潔得體。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無償為甲方修改一到兩次。力求滿足甲方要求。如果因質量問題發生沖突,應該提請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判,或直接申請仲裁
6. 原稿修改與補充:
如甲方原稿修改,而需乙方對譯文作相應修改,根據修改程度酌量收取改稿費,或在收取原稿翻譯費后,對修改稿按單價重新計費。如補充翻譯,則另行收費。中止翻譯:如甲方在乙方翻譯過程中,要求中止翻譯,甲方須根據乙方的翻譯進度,按乙方已經翻譯的字數,以協定的單價計算翻譯費給乙方
7. 交稿方式:
乙方可根據具體需要,采取以下交稿方式中的任一種來交稿:打印稿、電腦軟盤、傳真、電子郵件。
8. 版權問題:
乙方對于甲方委托文件內容的版權問題不負責,由甲方負全責. 保密性:乙方以翻譯為業,遵守翻譯職業道德,對其譯文的保密性負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授權人簽字,蓋章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翻譯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關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進行資料翻譯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以下翻譯合同。
1.翻譯服務范圍:乙方負責甲方xx項目的所有宣傳,產品資料的翻譯工作,乙方負責安排專業翻譯人員和外籍校對人員保障翻譯質量。
2.交稿時間:甲,乙雙方根據項目情況商議交稿時間,甲方盡量給足乙方翻譯時間,具體時間按單項交接協議為準。
3.若甲方要求乙方加急翻譯,甲方在原收費基礎上加一倍支付翻譯費,按協議字數計算。每小時要求翻譯超過600字符數,則為加急件。(按電腦工具欄字數統計的
4.翻譯類型為:英譯中/中譯英。
5. 字數計算:無論是英文翻譯成中文,還是中文譯成英文,均按電腦工具欄字數統計的
6.小件翻譯:不足1000字超過500字按1000字計算,不足500字按1000字費用的50%計算。
7. 筆譯價格(單位:RMB/千字)中譯英
8.校正費用:甲方提供基本合乎翻譯標準的資料,乙方的校正費用為(單位:RMB/千字正后所導致的翻譯糾紛由雙方承擔。
9.翻譯文件至少達到3000字可由乙方免費排版,低于3000字請由甲方自行排版。
10. 付款方式:每月月底根據交稿單的內容來統一核算乙方的翻譯費用,每月號匯款到賬。乙方賬戶:開戶行帳號
11.甲方權利與義務
11.1、甲方向乙方提供翻譯資料,作為乙方翻譯的工作內容。
11.2、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文稿已取得版權或許可,文稿中沒有任何容易引起刑事或民事糾紛的內容。文稿中對于不合理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或國際法或國際慣例的服務要求,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11.3、甲方如對乙方譯稿有異議,甲方有權在取稿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免費進行修改、校對,直至甲方滿意為止。稿件滿意度以措辭準確,文句調理清楚,無官方翻譯錯誤為準。
11.4、乙方應盡量避免翻譯的偏差。因乙方翻譯失誤而引起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因甲方提供材料失當導致的翻譯錯誤應有甲方全權承擔,因由乙方自身翻譯失誤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印刷部分經濟責任,并且甲方應當提供與印刷商合作的相關價目詳表。
11.5、 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要求乙方提供已累積翻譯字數,并給予核實。
12. 乙方權利與義務
1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無償提供相關背景資料。
12.2、乙方出于保密起見只負責保存原文和譯文至發生款項付清為止,此后不得保留譯稿和磁盤。 12.3、不管甲方的商業利潤如何,乙方均有權獲得翻譯費。
12.4、乙方應該根據甲方要求,以下面的任何方式提供交稿文件:打印稿、電腦光盤、移動硬盤、E-mail。乙方翻譯樣稿所花費的紙質消費應由甲方承擔。
12.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不排除法定假日)提供翻譯稿件,如乙方未能在指定時間完成翻譯任務,甲方有權不支付任何價款,并有權追究因翻譯延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3. 原稿修改與補充:
如甲方原稿修改,而需乙方對譯文作相應修改,根據修改程度酌量收取改稿費,或在收取原稿翻譯費后,對修改稿按單價重新計費。如補充翻譯,則另行收費。中止翻譯:如甲方在乙方翻譯過程中,要求中止翻譯,甲方須根據乙方的翻譯進度,按乙方已經翻譯的字數,以協定的單價計算翻譯費給乙方
14. 交稿方式:
乙方可根據具體需要,采取以下交稿方式中的任一種來交稿:打印稿、電腦軟盤、傳真、電子郵件。
15. 版權問題:
乙方對于甲方委托文件內容的版權問題不負責,由甲方負全責. 保密性:乙方遵守翻譯職業道德,對其譯文的保密性負責。
一、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書履行其職責和義務,則視為違約,另一方可以提出質疑并要求對方糾正,若對方不糾正,另一方可以提出經濟賠償或中止合同,賠償金額不少于實際損失額,但在翻譯總費用二倍之內。
2、本合同書中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本合同書與現行法律抵觸之處,按現行法律規定處理。
3、如果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執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甲乙雙方無需負任何責任。
4、如甲方在乙方翻譯過程中,要求中止翻譯,甲方須根據乙方的翻譯進度,按乙方已經翻譯的字數,以協定的單價計算翻譯費給乙方。
5、因乙方原因中止翻譯,乙方必須按已消耗的時間占雙方協定完成翻譯時間的比例,乘以雙方協定完成翻譯總費用的金額作為對甲方時間損失的賠償。
二、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三、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本合同在雙方的授權代表正式簽署后,方可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為雙方長期合作合同,合同的終止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翻譯合同范文三甲方:xx
乙方: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給乙方完成的xx申報中文材料翻譯成英文材料事項簽訂如下合同。
一、翻譯稿件名稱:xx材料。具體包括:1、擬建xx考察報告(含建設發展規劃及規劃圖冊);2、xx申報書;3、xx申報自評報告;4、xx風光片解說詞。
二、工作時間:甲方于x年x月日前將需翻譯的中文定稿材料交付乙方。乙方應于x年x月x日前將翻譯好的英文成稿交付甲方。
三、交稿方式: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英文成稿打印件及電子文本(文件格式:coredraw9.0排版)各一份。
四、合同總金額:合同全部工作任務總費用為xx元,大寫人民幣xx元整。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x萬元,余款在乙方交付成稿并經甲方驗收后一次性結清。
五、翻譯質量:乙方保證翻譯成稿質量,做到忠實原文、翻譯準確、語句通順、行文流暢,達到甲方提供給乙方的《xx綜合報告》(英文版)的翻譯水平。如雙方對譯文水平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評判。
六、其它事項:乙方負責為甲方在xx申報國際評審會上作英文陳述,陳述費用不再另付。乙方在申報材料的英文翻譯稿進行電腦排版時,需就排版格式等有關問題與甲方提供的印刷廠技術員進行聯系溝通,以保證英文成稿的電子文本符合甲方印刷要求。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否則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女兒擁有了“愛情”和“幸?!保赣H慶幸不已,欣然兌現承諾。誰知“女婿”竟攜300萬巨款人間蒸發,600萬征婿買來無盡的懊悔……
千萬富豪選女婿屢屢受挫,父親諾言陪嫁600萬
土生土長的鄭州人張連勇現年56歲,是鄭州一家餐飲公司的老板,資產數千萬,在鄭州餐飲界名聲顯赫。
張連勇的女兒張萍在兩周歲時,被診斷出:出生時大腦缺氧造成的“腦癱”,由于家長的疏忽,已經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機。為此,一家人失聲痛哭……
后來,張萍雖然學會了走路,但思維非常遲鈍,7歲時才會一些只言片語,8歲那年,她又患一種怪病,犯起病來手舞足蹈,不時用小拳頭搗自己的臉。為此,張連勇夫婦帶著孩子去過無數醫院,給女兒灌過中藥,吃過西藥,扎過針灸,都無濟于事。
20多年過去了,在一家人的精心呵護下,張萍長得白白胖胖,穿得干干凈凈,可就是太笨了;直到20歲才能分清爸爸、媽媽和弟弟,知道中國的首都是北京。而且每當家里來了客人,張萍就會傻笑不止,有時甚至當著客人的面大小便,讓人尷尬至極。
“一個大姑娘了,今后可怎么辦呀!”張連勇心頭的愁云隨著女兒年齡的增長越聚越濃。
眼看女兒的同齡人個個談婚論嫁了,張連勇不禁私下里琢磨:女兒總不能當一輩子老姑娘吧,該給她找個人家了。
起初在選婿這一問題上,張連勇和妻子有分歧。孫素玲覺得,正常情況下誰也不肯接受一個癡呆女做妻子,能找一個本分的人,愿意委屈自己就行了,還附加什么條件?
2000年9月,張連勇留意了一個在自己飯店打工的大學生。他叫劉旭,26歲,小伙子高高瘦瘦的,眉清目秀,戴著一副深度近視鏡。劉旭老家是豫東開封縣農村的,家境貧困,父親早亡,靠哥嫂的資助上學。小伙子善良、勤奮,總能給飯店提出一些獨特又合理的小意見,張連勇是打心眼里喜歡他,給他不少照顧。
時間長了,劉旭成了張家的???,對張萍也很耐心,甚至多次替保姆照料過她。張連勇覺得有戲,隨后在經濟上給予劉旭更大的資助,劉旭也樂得其所。這樣大概有一年之久,張連勇認為應該把話挑明了,于是安排下屬私下去問。誰想這一問,把張連勇弄個大紅臉。劉旭的回答是:“不會吧,我……我老家談了女朋友!”
張連勇不甘心,覺得還可以做工作,并許諾如果劉愿意,可以供他讀研究生甚至博士。劉旭最后答復:“我很愿意做他的干兒子,跟著他干事業……”
眼見女兒28歲了,張連勇更加著急,依然自信:“我有的是錢,就不信找不來一個女婿!”2002年春,他又從眾多員工中相中一個叫孟磊的小伙子。孟磊26歲,中學畢業,同樣來自農村。這一次,張連勇沒有再像第一次那樣費心費力地去培養,他希望一步到位,于是托人捎話說:愿意不愿意娶張萍。
孟磊始料不及,愣了半天才問:“張萍到底傻成啥樣?”張連勇于是安排他跟女兒接觸了一次。回頭,孟磊的回答倒也很干脆:“這樣吧,如果張老板是真心的,可以談談條件!”
張連勇頓時感覺受到侮辱:“談的是對象,還有什么條件?”他心底對孟磊已有了幾分不耐煩。
“張老板是做大生意的,先給我買來房和車,這個不過分吧!”孟磊提出了條件?!罢鏇]見過世面,如果有一天他發了財,還不先把我女兒一腳踹了!”張連勇的肺都快氣炸了。
隨后的一年多時間里,他將選婿標準一降再降,接二連三為女兒物色了五六個對象,其中有工人、售貨員,有售樓小伙等等,但都沒有成功。
2003年“五一”過后,張連勇與幾個朋友一起就餐,他一言不發,只是一杯又一杯地喝酒,直至酩酊大醉時才突然開口:“你們不知道這些年我多苦,我對不起閨女呀!都30歲了,不能當一輩子老姑娘吧……”說到傷心處,張連勇痛哭流涕。大家陷入沉默之中。
突然,張連勇“啪”一聲將手重重地捶在桌子上,說:“幾位哥們兒幫留心一下,誰愿意跟我們家小萍結婚,牽個線!如果能對她好一輩子,我拿600萬陪嫁!” 說完,他擦擦眼淚一抱拳頭:“我沒有醉,也不怕人家笑話了。600萬元吉利,找個女婿,拜托各位……”
愛女心切哪顧勸阻,女兒“幸?!痹谕?/p>
張連勇“600萬元征婿”的消息在親戚、朋友圈里不脛而走。許多人半信半疑,紛紛找時機向張連勇詢問究竟,并想方設法勸阻??蓮堖B勇的固執勁上來,是九頭牛也難以撼動的,他對此不屑一顧:“我說話是算數的,決不反悔!”
迎接張連勇的首先是一個“應征”鬧劇。鄭州某大學有個19歲的二年級學生很認真地給張連勇寫了封信,說愿意做女婿,但有個先決條件,在結婚之前,張總的承諾要兌現一部分:即先打來50萬元供他讀研,另一部分結婚后給。“大學生”還寄來學生證復印件,并信誓旦旦說:“我說話講信譽,一定會陪您女兒白頭到老……”對此張連勇一笑了之。此時的他已向現實邁近一步,知道女兒不配找個高學歷的人,要找一個誠實可靠、一心過日子的。
2003年“十一”過后,公司里一個叫于鵬的打工者走進了張連勇的視線。
小伙子高中畢業,31歲,長相也說得過去。于鵬說,因為家里窮,兩年前離異。事情也巧了,副經理那天臨時有事,而一份資料必須及時送給張連勇。這時,于鵬突然出現在了副經理面前,并自告奮勇要跑一趟。趕到張連勇家中時,他正遇到犯病的張萍躺在地板上發瘋。面對她140多斤重的塊頭,張連勇夫婦和保姆三個人沒一點辦法。于鵬見狀,二話沒說走向前去,干凈利索地將張萍攜到了沙發上。奇怪的是,張萍頓時不鬧騰了。緊接著,于鵬手腳并用跟張萍嬉鬧起來,逗得張萍大笑。這一幕驚得張連勇夫婦目瞪口呆,他們交換了一下眼色,一種感覺油然涌上心頭:女兒今生注定的人來了!
一次張連勇對于鵬說:“這段時間,張萍的心情非常糟糕,我看你有辦法,能不能抽時間陪陪她,我給你雙倍工錢!”張連勇說這話時,難掩內心期待和慌亂?!斑@是信任我,張萍需要照顧,她又是您女兒,如果您覺得我行,我去就是了!”于鵬一口答應下來。
以后每隔三兩天,于鵬就到張連勇家中陪陪張萍。也真是奇怪,只要和于鵬在一起,張萍就非常安靜,而且能學很多東西。“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張連勇和妻子孫素玲常常暗中感慨!
各種試探過關后,張連勇和妻子孫素玲親自向于鵬挑明了良苦用心。于鵬好像很吃驚:“我怎敢高攀呀!”繼而,他竟然淚眼婆娑起來?!罢f實話,我母親就是癡呆,可她也是人,也需要愛,我陪她走到了最后一天……離婚后,我更懷念母親生命中的簡單率真,如果我能和張萍在一起,我一定會用心愛她,照顧她,終生不變心!”
于鵬的一席話把張連勇夫婦說得幾乎要流下熱淚。
2004年"五一"節期間,尊重于鵬婚禮簡辦的意愿,一家人抱著趁熱打鐵心態,更怕世人議論,在沒有辦理結婚手續的情況下悄悄給他們舉行了簡單的婚禮。
“女婿”叼走巨款,糊涂父親懊悔不已
于鵬除盡力照料張萍吃喝拉撒,還能很耐心地陪她散步做游戲,教些小知識。做了老板的上門女婿,于鵬也表現出了極強的進取心,用一周時間學會了開車,一個月時間學會了上網。
張連勇從此精神煥發,妻子卻有些忐忑不安,她背后常提醒愛人:“這個女婿太完美了,會不會有問題呢?”“不要把商界的敏感帶進家庭,你糊涂了!”張連勇盡管這樣反駁妻子,還是決定再試探一下于鵬。那天他叫來于鵬,說:“爸原來許給張萍了陪嫁,一直忙顧不上辦這事……”
于鵬似乎不知所云,當晚他又向岳母抱怨:“沒想到爸爸是個這么世俗的人!” 見許諾600萬陪嫁的事情他還不知道,張連勇已徹底放寬心。
2004年8月的一天,于鵬找到了張連勇,小心翼翼地說:“爸,我有點想法不知道是否妥當。我總覺得對我而言一切都是未知數,能不能自己闖闖?”年輕人想獨立很正常,張連勇當時并沒在意。
半個月后,于鵬將自己的“可行計劃”拿了出來。這份“計劃”包括市場考察報告、經營理念,以及店面的選址要求,門面的設計格局、洗車設備的品牌,進貨的程序等等。張連勇又驚又喜,說:“遺憾的是汽車行業我不懂,跨過開飯店的本行我還真不如你,只管大膽出去干,我全力支持……”
2004年9月13日,張連勇一次將于鵬300萬資金打進了他的賬戶。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將300萬元錢打過去的第二天,于鵬卻不見了蹤影。一周時間過去了,還是沒有音信。這時的張連勇急忙去銀行查于鵬的賬戶,結果令他大吃一驚:賬戶上的錢已全部劃走。
張凱和母親獲悉馬上從辦公室翻了出于鵬的檔案材料。經過查實,于鵬家住駐馬店市遂平縣。于是,他們連夜派知心下屬去駐馬店查找。很快駐馬店傳來消息:根本沒有于鵬這個人,遂平縣城關派出所戶籍民警排查后證實,于鵬當初登記的身份證號碼出自一張假身份證。
2004年9月20日,張連勇妻子趕緊找到一個在司法機關工作的親戚想辦法。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后,親戚直搓手:“張總的行為本身會不會受法律保護,不好說。所以很難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損失。我認為:如果以刑事詐騙向公安報案,缺乏直接的詐騙證據;如以遺棄報案,他們的婚姻不成立,也沒造成遺棄罪的惡劣后果。即便找到了于鵬,向法院,這又是贈與行為的特征……”
第一條為保護在*省內的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客戶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行為,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依照本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在本省的縣(市、區)域范圍內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法人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遵循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的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五條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是企業所在地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市轄區的名稱不能單獨用作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在本省地級以上市轄區范圍內設立的,其名稱中的市轄區名稱應當與市行政區劃連用;小額貸款公司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標明“小額貸款”字樣;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需符合法定人數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
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管理規范、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當地骨干企業(注冊地且住所在試點縣(市、區)或者總部注冊地且住所在試點市但在試點縣(市、區)有分支機構);
(二)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
(三)申請前一個會計年度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山區縣(市、區)不低于2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申請前連續3個會計年度盈利且利潤總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山區縣(市、區)500萬元〕以上,其中最末年度凈利潤300萬元人民幣〔山區縣(市、區)150萬元〕以上。
如果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有2個以上均需具備上述條件。
第七條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山區縣(市、區)不低于1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山區縣(市、區)不低于2000萬元〕,全部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性繳足。試點期間,注冊資本的上限為2億元人民幣。健康運營1年以上,各方面達到監管要求,可根據實際需要申請擴大資本金注入。
(三)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超過45%,其中每一個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超過20%,其余單個股東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單個股東持股不得低于1%。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持有的股份自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2年內不得轉讓。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六)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八)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自主選擇組織形式。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人包括:境內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境外小額信貸組織或金融機構;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投資人。
第十條境內自然人作為投資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
(三)入股資金為自有資金且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第十一條境內企業法人作為投資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能按期足額償還金融機構的貸款本金和利息;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
(五)年終分配后,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30%以上(合并會計報表口徑);
(六)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合并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
第十二條境內其他社會組織作為投資人,應當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并具備投資主體資格和相應的資金實力。
第十三條境外機構投資小額貸款公司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最近1個會計年度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于10億美元;
(二)財務穩健,資信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應達到其注冊地銀行業資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額不低于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
(四)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
(五)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六)注冊地國家(地區)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七)該項投資符合注冊地國家(地區)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監管要求;
(八)注冊地國家(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九)該項投資符合我國關于外商投資的有關規定;
(十)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經試點縣(市、區)政府篩選的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應向擬設地所在縣(市、區)政府遞交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包括:
(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擬設地、注冊資本、股權結構、業務范圍等基本信息以及設立的目的。
(二)公司設立方案。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步驟、時間安排;注冊資本、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出資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監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擬聘高級管理人員(即小額貸款公司的總經理/總裁和副總經理/副總裁,下同)的基本情況和聘任其他從業人員計劃。
(三)責任承諾書。股東承諾自愿出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上報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自覺遵守國家、省有關小額貸款公司的相關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并承擔風險,不從事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活動。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至少包括:擬設地經濟金融情況;擬設機構的市場前景分析,包括市場定位、設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務等;未來3年財務預測,經過預測的擬設機構開業后3年的資產負債規模、盈利水平、資本收益率、資產收益率等;業務拓展計劃;風險控制能力等。
(五)股東基本情況。包括股東之間關于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協議;各股東承諾相互之間沒有關聯關系;法人股東的名稱、注冊地址、經股東(代表)大會通過的同意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決定,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代碼證復印件、經過工商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貸款卡復印件,經營情況、誠信狀況、未償還金融機構貸款本息情況、納稅記錄等事項;自然人股東的姓名,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入股資金來源和個人財產性收入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法人股東最近2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七)各股東信用記錄查詢授權書。
(八)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可在機構準入審查委員會審核前提供)。
(九)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十一)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十二)申請人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
(十三)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條試點縣(市、區)政府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遞交的申請材料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提出審核意見,并擬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報方案報所在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簡稱市金融辦,下同),內容包括:
(一)背景情況介紹。包括縣(市、區)經濟金融及“三農”和小企業情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試點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試點組織領導,應明確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申報初審、日常監管、服務測評、風險處置的具體部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的基本情況;其他發起人及股東的基本情況;試點步驟與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三)日常監管及風險處置承諾。承諾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定期檢查,負責處置小額貸款公司違規、違法經營產生的不穩定因素,承擔風險防范與處置責任。明確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四)小額貸款公司的申請材料(即本辦法第十四條要求的材料)。
第十六條市金融辦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上報材料
的真實性進行復審并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建議報*省金融服務辦公室(簡稱省金融辦,下同)。省金融辦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第十七條省金融辦設機構準入審核委員會,依法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的開業申請。
機構準入審核委員會由省金融辦有關人員、省直有關部門人員和所聘請的有關專家組成,以投票的方式對小額貸款公司開業申請進行表決,提出核準或不予核準意見,作為省金融辦向申請人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經核準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憑同意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文件,依法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并在領取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
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包括國有資本和國有法人資本的,應按照《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手續應向所在地同級財政部門辦理。發生《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行為的,應向同級財政部門辦理國有資產評估備案或核準手續。
第十九條擬任小額貸款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自然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小額貸款公司董事、監事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經驗及能力,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從事相關經濟工作3年以上,年齡在65周歲以下;
(二)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長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相關經濟工作8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三)沒有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四)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任人現任或曾任金融機構理事長、副理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申請人在提交任職資格申請材料時,還應提交該擬任人的離任審計報告。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申請書。其中應清楚地界定擬任人擬任職務的名稱、職責、權限,及該職務在本公司組織架構中的位置;
(二)任職資格申請書(見附表);
(三)小額貸款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關于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任職決議;
(四)擬任人身份證件和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擬任人未來履職計劃;
(六)擬任人關于不存在任何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情形的書面申明,以及履職后將守法盡責的書面承諾;
(七)申請人(公司)關于擬任人符合相應任職資格條件的考察報告,其中應具體說明對每一類任職資格條件所采用的考察方式、獲得的證據和結論;
(八)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一)、(七)應由申請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公章,(四)應加蓋申請人(公司)人事部門章,(五)、(六)應由擬任人簽名確認。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由縣級政府工作部門受理和初審,在10個工作日內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上報市金融辦,市金融辦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并報省金融辦備案。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并在其章程中明確。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章程由投資人或發起人制定和修改,報縣級政府工作部門審查并核準。
第二*條經省金融辦批準,小額貸款公司可經營下列業務:
(一)辦理各項小額貸款;
(二)其他經批準業務。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
(一)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
(二)從不超過2個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凈額的50%。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開展業務,應當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以及小型企業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并遵循以下規定:
(一)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且貸款余額上限為500萬元。
(二)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愿的原第四章監督管理與風險防范
第四十條省金融辦為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制定全省小額貸款行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機構準入審核委員會,對各市金融辦上報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等事項進行資格審核;
(三)核準各市金融辦上報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的申請;
(四)統一制定信貸等內控指引;
(五)定期組織對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價;
(六)督促、指導市、縣(市、區)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做好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和風險防范處置工作,并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意見。
第四十一條市金融辦的主要職責為:
(一)篩選試點縣(市、區)并報市政府決定;
(二)對縣(市、區)政府上報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等事項進行資格復審,并提出是否同意擬設立的意見,報省金融辦審核決定;
(三)對縣(市、區)政府上報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的申請進行復審,并提出是否同意擬增資擴股的意見,報省金融辦審核決定;
(四)審核小額貸款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報省金融辦備案;
(五)加強對轄內小額貸款公司的非現場和現場監管(以非現場監管為主);
(六)督促縣(市、區)政府工作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
(七)定期向省金融辦報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經營、融資等統計信息,按年度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綜合評價并上報省金融辦。
第四十二條開展試點的縣(市、區)政府的主要職責:
(一)篩選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核準;
(二)初審小額貸款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三)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四)初審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的申請;
(五)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管;
(六)承擔風險防范和處置的責任;
(七)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管工作。
不轄縣(市、區)的地級市由地級市金融辦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十三條縣級政府工作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參照銀行監督管理的內容及方法,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狀況、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良貸款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等實施持續、動態監管,督促其完善資本補充機制、貸款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必要時,可要求小額貸款公司聘用指定中介機構對其進行臨時特殊審計。
第四十四條縣級政府工作部門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資產損失準備狀況和資產質量狀況,視情況采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對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達到100%,且不良貸款率在5%以下的,可適當減少檢查頻率;
(二)對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降至75%-100%(含75%),或不良貸款率在5%-15%(含5%)以上的,要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補充資本、改善資產質量;
(三)對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降至50%-75%(含50%),或不良貸款率高于15%(含15%)的,適時報請上級主管部門采取責令其調整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停辦部分或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
(四)對限期內不能實現有效重組、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降至50%以下的,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責令其撤銷。
第四*條縣級政府工作部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投資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其資產質量進行審計,對其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評估,根據小額貸款公司的運行情況追加補充資本,確保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行。
第四十六條縣級政府工作部門要定期統計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并及時向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報告;每年度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業績、內部控制、合規經營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并上報地級以上市主管部門。
第四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各級金融、工商、銀監、人民銀行等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采取警告、公示、風險提示、約見談話、質詢、責令停辦業務、取消高級管理人員從業資格等措施,督促其整改。
第四十八條未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或營業部的,依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進行處理。對擅自越權審批的機關予以公開曝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擅自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或個人除公開曝光外,同時終生禁入小額貸款公司。
第四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或者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依法懲處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粵府辦〔*〕95號)等有關規定負責查處取締,并由有關部門取消其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吊銷營業執照,并追究公司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機構變更與終止
第五十條小額貸款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需經省金融辦批準: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股權;
(三)變更注冊資本;
(四)變更住所;
(五)變更組織形式;
(六)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時,應報經縣級政府工作部門初審,市金融辦核準其任職資格,同時報省金融辦備案。
第五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其他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
小額貸款公司解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示登記管理條例》進行清算和注銷。
第五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五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因解散、破產而終止的,應及時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工作紀律
第五十四條各級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辦事,公正廉潔,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的利益,不得在小額貸款公司中兼任職務或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